粤能许可〔2026〕2号
****改革局,****:
《****源佳集成电路创芯智造项目(一期)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三角镇福泽路22号,总投资约42000万元,预计2027年9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刚性板、**度电路板、柔性板、软硬结合板和IC载板等线路板生产线;预计建成达产后,年生产线路板产品240万m2,其中刚性板88万m2、**度电路板100万m2、柔性板30万m2、软硬结合板10万m2、IC载板12万m2,另配备表面组装技术加工能力40万m2/年;主要建筑物为2栋生产厂房、1座甲类仓库和地下事故应急池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采用减成法和加成法结合的制造工艺,主要包括开料、曝光、自动光学检测、压合、棕化、钻孔、电镀、压膜、显影、防焊、选化、填孔、表面处理、成型、压烤、测试、表面组装、终检和包装等耗能工序。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6条内层涂布预烤线(功率160kW),16条DES线(6条功率100kW、2条功率150kW、8条功率160kW),10条棕化线(8条功率100kW、2条功率55kW),1条回流线(功率130kW),3台压机(功率174kW),1条FPC-VCP线(180kW),5条SES线(功率164kW),8条水平沉铜线(功率160kW),3条VCP线(功率210kW),2条电铜锡线(功率220kW),1条水平PTH线(功率150kW),5条一铜VCP线(功率160kW),2条填孔VCP线(功率160kW),2条黑孔线(功率150kW),2条垂直**式二铜电镀线(功率220kW),1台预烤隧道炉(功率176kW),1条电镍金线(功率150kW),4条镍钯金线(功率100kW),4条化镍金线(功率150kW),2台喷锡机(功率100kW),1条化锡线(功率110kW),1条化银线(功率110kW)等设备。
(二)辅助设备。1台导热油炉(功率10kW、热效率94%、2级能效),14台冷水机组(10台:功率367kW、制冷量2275kW、COP6.2、2级能效;4台:功率37kW、制冷量200kW、COP5.4、1级能效),6台风冷变频螺杆空压机(功率206.5kW、排气量33.9m3/min、1级能效),9台SCB14-2500变压器(容量2500kVA、空载损耗为2080W、负载损耗为15445W、2级能效)以及离心风机、水泵、照明、管道蒸汽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水、蒸汽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用电、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7391.75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12076.29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29.10万立方米、蒸汽消耗量不高于9979.20吨、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8.90吨。项目单位折标线路板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38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单位**度电路板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5.14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58522.63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2681.57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55841.06吨。项目单位折标线路板产品产量碳排放量不高于147.31吨二氧化碳/平方米,单位**度电路板产品产量碳排放量不高于174.28吨二氧化碳/平方米,单位增加值碳排放不高于0.992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水平线采用省电功能,如5分钟内未作业则自动切断基板输送及药水循环电源。
2.钻孔、磨边、成型等工序采用中央集尘代替分体式集尘。
3.对非恒速设备加装变频装置,以避免大幅度负荷波动。
4.空压机采用热回收装置,用于空气再生干燥式纯水加热,实现能量回收再利用。
5.压缩空气供应系统与空调系统采用微机控制系统。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辅助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的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天然气和蒸汽、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