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公开征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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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水集团,各市水利(水务)局,沈抚****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部门,厅直各单位,省水利学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做好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考试准备工作,经研究,省水利厅面向全省公开征集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专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各级水行****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审查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水利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企业单位的造价专业技术人员;

(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水利工程造价管理教学、科研的专业人员;

(四)其他相关领域具备水利工程造价专业能力的资深专业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守行业纪律和评审工作规定,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专家职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熟悉水利工程造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在水利工程造价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

(四)申报人原则上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工程、工程概预算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工程造价专业讲师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水利工程造价或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2.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在水利工程造价领域有重大贡献、较高声誉,或曾参与水利工程造价相关考试命题、评审、标准编制、培训等工作的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资格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退休人员可通过原单位或省水利学会、****协会推荐申报。

(二)材料报送

申请人应填写《**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专家申报表》(加盖公章,见附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明、相关业绩,以及能够证明符合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请将上述文件扫描件于2026年1月15日前发送到邮箱(邮件名标注造价专家申报):****@163.com。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要求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张兆希,联系电话:024-****1468。

附件:**省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专家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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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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