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6〕9号
****委员会,******公司:
《****基地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市**区夏港街道东江大道262号,总投资约15亿元,预计2026年12月投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与算力相关印制电路板产品线;预计建成达产后,年产与算力相关印制电路板360万平方英尺(约33.44万平方米,折标准板约1321.61万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厂房、生活配套用房、仓库、污水处理站等。
三、用能工艺。
印制电路板采用积层法与半加成法结合制造工艺,主要包括开料、内层和次外层图形、压合、钻孔、沉铜、电镀、外层图形、阻焊、字符、表面处理、成型、电测、终检、包装等用能工序。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3套次外层前处理(功率107.7千瓦、处理速度2.1米/分钟、2级能效),5套内层蚀刻线(功率193千瓦、显影速度4.5米/分钟、2级能效),3套次外层蚀刻线(功率193千瓦、显影速度3.5米/分钟、2级能效),5套内层棕化线(功率137千瓦、处理速度4米/分钟、2级能效),2套次外层内层棕化线(功率137千瓦、处理速度4米/分钟、2级能效),8台隧道烤箱(功率200千瓦、2级能效),2套自动预叠机(功率200千瓦、2级能效),2套多排板大型压板法回流系统(功率288千瓦、2级能效),1套销钉对位多排板大型压板法回流系统(功率288千瓦、2级能效),3套镭射钻孔前棕化处理线(功率137千瓦、处理速度3.5米/分钟、2级能效),2套去毛刺线(功率202.1千瓦、2级能效),2套除胶去棕化线(功率320千瓦、2级能效),5套水平沉铜线(功率491.6千瓦、2级能效),1套垂直沉铜线(功率491.6千瓦、2级能效),1套酸洗烘干线(功率691千瓦、2级能效),4套填孔线(功率358千瓦、2级能效),6套脉冲垂直连续电镀线(功率922千瓦、2级能效),3套电镀磨板线(功率202千瓦、处理速度3.5米/分钟、2级能效),1套垂直电镀线+图形电镀(功率646千瓦、2级能效),1套碱性蚀刻线(功率241千瓦、2级能效),4套脉冲垂直连续电镀线(功率325千瓦、2级能效),2套改进型半加成法三合一线(功率320千瓦、2级能效),2套改进型半加成法显影线(功率150千瓦、2级能效),1套改进型半加成法图电线(功率742千瓦、2级能效),1套改进型半加成法去膜线(功率101千瓦、2级能效),1套改进型半加成法闪蚀线(功率193千瓦、2级能效),5套前处理线(功率108千瓦、2级能效),2套蚀刻线(功率193千瓦、2级能效),2套显影线(功率150千瓦、2级能效),1套喷印连线(功率130千瓦、2级能效),2套回流焊(功率101千瓦、2级能效),1套化金线(功率130千瓦、2级能效),1套镍钯金线(功率110千瓦、2级能效),1套后处理(功率110千瓦、2级能效),1套退膜线(功率101千瓦、2级能效),以及成型、检测、包装等设备。
(二)辅助设备。3台导热油炉(350万大卡、热效率94%、2级能效),6台冷水机组(1台制冷量1759千瓦、功率283.4千瓦、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9.4,3台制冷量9496千瓦、功率1282千瓦、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9.5,2台制冷量2814千瓦、功率484.2千瓦、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9.1,均为1级能效),5台高温热泵机组(3台制热量1200千瓦、制冷量950千瓦、功率425千瓦,2台制热量2600千瓦、制冷量200千瓦、功率486千瓦、性能系数6.25,均为2级能效)、7台空压机(3台离心式空压机、排气量120立方米/分钟、压力0.8兆帕、功率710千瓦,4台螺杆式空压机、排气量69立方米/分钟、压力0.8兆帕、功率400千瓦,均为1级能效),以及离心风机、水泵、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天然气、水、柴油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车间设置二级计量,电、水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36184.55吨标准煤,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6393.10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297.82万立方米、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3.07吨。项目单位产品(折标准板)综合能耗不高于2.7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21697.25吨,其中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5994.45吨,间接碳排放量不高于115702.80吨。项目单位产品(折标准板)碳排放量不高于9.21千克二氧化碳/平方米,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7935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采用集散型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整个生产过程参量进行、自动显示、控制和报警,建立能源管理系统,稳定工艺参数,降低动力设备之间空耗。
2.采用热泵加热代替电加热管直热,较电加热节能60%-70%。
3.电镀线采用变频节能泵,根据温度、槽液浓度自动调节转速,减少无效能耗。
4.优化管道设计,缩短循环管路长度、采用大口径低阻管道,减少泵体扬程损耗;管**层包裹保温棉,降低槽液散热损失。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2.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天然气、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局和****委员会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请****委员会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耗能项目建设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