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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区****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区****中心项目
项目地点:****工业园污水处理站旁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企业位于****工业园****三****公司东南侧,总占地26650m2。主要建设1#~3#厂房、厌氧发酵系统(厌氧发酵罐A容积6500m3、应急厌氧发酵罐B容积5600m3)、油脂储罐(3个储罐,容积1450m3/个)、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260m3/d)等构筑物,配套建设发电机组1套。其中1#厂房****处理厂房建设,2#厂房部分用于供电系统(沼气发电室、配电室、柴油发电机室)建设,厌氧发酵罐A及1个油脂储罐用于本期沼液发酵及粗油脂储存,余下部分预留用于二期工程。目前厨余垃圾处理规模为100t/d、地沟油处理规模为10t/d,主要产品粗油脂2372.5t/a、沼气发电量268.940万kW﹒h/a。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2月6日
联系电话:139****4689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