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24〕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5〕19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5-2028年)〉的通知》(川农发〔2025〕20号)有关精神,为满足我市智慧农业发展及“三农”重大储备库动态化管理需要,现将《2026年**市****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第三批)》转发你们。
一、储备方向
2026年我市****基地(园区)建设项目(第三批)储备对标部省五类****基地建设政策,具体方向详见附件。
二、储备程序
(一)推荐项目。各镇(街道)在本辖区范围内积极动员农业经营主体征集符合指南方向的拟立项项目并编制项目储备建
议书,择优选择项目以单位正****农业农村局市并在**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
(二)项目评审。市农业农村局按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评审工作并对项目择优排序,出具总体评审意见和单个项目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公示。
(三)储备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将储备项目上报给**市并在**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
三、相关要求
请各镇(街道)于2026年1月23日之前将正式文件(要件包括:镇(街道)储备项目推荐报告、项目储备建议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2份报送新经济与信息化科,并指导申报项目业主在**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相关资料。
附件1.****关于发布2026年**市****基地(园区)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第三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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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9日
(联系人:陈海燕;联系电话:****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