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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09
| 项目名称 | ****污水排放处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孟村镇李华村三组59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向前 |
| 联系人 | 刘向前 | 联系电话 | 136****547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2-12-0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医疗机构污水及生活用水的排放,计划投资2万元,用于此项目建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采取污水净化等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设备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采取污水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处理净化达标后排放至市政排污管道 | ||
| 承诺:**** 刘向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向前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