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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破产清算案
选任管理人公告
******公司(下称:****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作出(2026)鄂0626破申1号民事裁定予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用“竞争加摇号”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管理局登记设立。经营场所位于保**黄堡镇大坪村二组。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公司。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王磊。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磷石膏)陈化贮存、综合利用,水泥缓凝剂、石膏基砖及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公司资产总额824567.72元,负债总额****174.27元,所有者权益总额-****606.55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是****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管理人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丰富的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及稳定的管理人员业务团队;
4.申报机构在全省范围内正在办理的破产案件不得超过3件;
5.自2018年以来担任过较大规模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以上)的破产案件管理人;
6.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规模、资质、执业人员等;
2.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案的管理人团队基本情况,包括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团队执业经历和业绩、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3.近3年担任管理人参与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类型、数量,个案工作的特点、难点、亮点及经验;
4.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初步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主要预案等;
5.申报机构参与破产管理人选任的优势,申报机构正在担任管理人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数量和进展情况;
6.如被指定为本案管理人后的初步报价方案,包括管理人报酬的报价和可接受折扣等;
7.就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包括: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不存在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当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承诺;履职中将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和债权人会议、****委员会监督的承诺;自愿承担无报酬或低报酬风险的承诺。
四、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整理装订成册并签章后,由申报机构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指定联系人报送(邮寄)一式五份,并备好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报名期限截止日期2026年1月17日
报名地点:****
地 址:**省保**清溪路583号
联 系 人:袁晓宇
联系电话:183****7287
六、管理人选任方式
1.在报名期限届满后,****委员会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展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破产案件入围前三名的申报主体;
2.对评选出的前三名中介机构,****法院司法技术处进行随机摇号选取本案的破产管理人一名,备选破产管理人二名,管理人不适宜履行管理人职责时,第一、第二备选管理人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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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