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提高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由我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培训项目,决定公开遴选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注:上表中道路货运汽车驾驶员L培训项目遴选2个培训机构,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和叉车司机培训各遴选1个培训机构承接相应的培训。
二、遴选条件
根据****社会保障局《****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395号)、******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63号)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市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和培训机构、创业师资备案目录的通知》(定人社发〔2025〕222号)精神,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1.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25%。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班至少配备2名专兼职教师。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也可聘请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担任实操教师。
2.培训机构应列入《**市2026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目录》。
3.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后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人员占比不低于40%。
三、提交材料
培训机构资质、专职教师资质(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银行代发工资流水)、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方案、安全应急预案、培训承诺书、培训后办证及就业跟踪措施、培训机构信用证明等培训机构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四、公告时间
2026年1月9日至1月13日18时前,有意愿承接的培训机构需在公告期内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心
联系电话:0932—****174
通讯地址:****北环路15号(渭洲路与北环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748100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