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庙镇
转****服务中心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采购公告
为确保**庙镇转****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范、有序、高质量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庙镇转****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采购人:****
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中标金额为人民币664.93万元(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为准)。本次采购内容为该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包含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安全进行管理,并协调相关参建单位的工作关系。
4.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基本资格(需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上一年****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下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免税、免缴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2.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须提供该总监理工程师自2025年6月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不少于6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保部门专用章)。新入职人员可提供入职后的社保记录;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标书代写
书面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常驻施工现场。
拟派监理团队人员配置齐全,专业满足项目需求。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4项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或基础设施项目)的监理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方式及评审办法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程序: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审查的供应商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可实质性变动技术、服务要求和合同条款。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提交最终报价及补充承诺文件。
评分因素与权重:
价格部分(30分):以满足要求的最低最终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30。
****服务部分(50分):
监理大纲的科学性、针对性、完整性(10分);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的合理性、专业性(总监理工程师资历10分,团队配置10分);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及保障措施(10分);
本地化服务承诺(5分);
服务响应及应急保障方案(5分)。
商务部分(20分):
类似项目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得5分,满分20分)。
成交标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以最终报价低者优先;得分与最终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
3.有效供应商数量: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方可进入评审。若不足3家,采购人将依法处理。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0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党政办公室(202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26年1月12日17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2.递交及开启地点:****二楼会议室。
3.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公告栏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项
1.供应商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2.采购人保留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权利,相关通知在原公告媒介发布。
3.本次采购不收取任何费用及保证金。
4.本次采购活动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5.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庙镇
联系人:那庆
联系电话:158****7114
联系人:任**
联系电话:152****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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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