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地****学校幼儿园高原供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1-18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恒****公司
地址:****工业园第A35幢4号房
被投诉人1:******公司
地址:**省**市**区开元路888号南区5-1北
被投诉人2:****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相关供应商:**恒****公司
地址:****工业园第A35幢4号房
当事人1:******公司
地址:**省**市**区开元路888号南区5-1北
当事人2:****
地址:****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招标代理机构针对质疑文件中质疑事项1中回复中避重就轻,扭曲事实,回复内容与质疑内容文不对题。协助公告中标单位"******公司"非法谋取中标。
经我办初步调查,******公司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违规失信记录,且被投诉人(******公司)的处****管理局发布,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禁****政府采购活动需财政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投诉事项2:投诉中标单位"******公司"在其投标文件中,针对核心产品"制氧主机"所投的型号,与其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核准的型号范围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其投标应作无效处理
经我办初步调查,你司投诉书中《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翼械注准202****0272),我办经核查对接相关单位查询,******公司(注册证编号:翼械注准202****0171),且“LXZY-100、LXZY-50”确已在2024年进行过变更注册。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二、认真做好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工作、(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公司此次投诉不成立,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
七、其他补充事宜
塔什库****财政局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