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期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1.8米高连续、封闭的围挡,采用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设置临时堆放场应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加强文明施工、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后,定时洒水抑尘,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表1中**及农村地区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20m3)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后,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双锥原料上料仓(2个)顶部设置立面投料口,配套喷淋降尘装置(2套),投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各自集尘罩(2个)收集到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生产工序均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原料、成品砂、铁砂、尾砂均堆存在封闭库房内,并定时洒水抑尘;物料输送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共6台,其中2台输送湿式物料,其余4台卸料端设置相应的喷淋降尘装置)。厂区运输道路需硬化并定期洒水抑尘、设置车辆轮胎清洗平台(20m3),运输车辆需要苫盖。厂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初期雨水、生产废水经浓密池(TW001,容积为7950m3)处理后,排入循环水池(TW002,容积为4455m3)进行三级沉淀处理,处理后上清液进入**箱(容积为288m3)回用于生产及洒水抑尘。车辆轮胎清洗废水经轮胎清洗池(TW003,容积为20m3)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运营期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矿石运输要控制车速,严禁超载,定期检验车辆工作状况,严禁夜间运输(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 运营期产生的尾矿、收尘灰、沉降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尾砂库(1000m2)内,铁砂收集后暂存于铁砂库(600m2)内,用于自有矿山采区回填;废布袋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钢球、车辆轮胎清洗池(TW003)内的泥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20m2)内,统一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10m2)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运营期设置防护围栏,栽种刺槐等乔木树种防护基本农田,加强管理,严禁破坏。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防渗旱厕、浓密池(TW001)、循环水池(TW002)、运输车辆轮胎清洗池(TW003)作为重点防渗区(Mb≥6m,K≤1.0×10-7cm/s),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尾砂库、铁砂库、一般固废暂存区作为一般防渗区(Mb≥1.5m,K≤1.0×10-7cm/s)。 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巡检制度,制定应急计划,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