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贵金属纪念币转让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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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贵金属纪念币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以竞价前一天黄金、**收盘的市场价(“融通金”APP中黄金、**回购价“昨收”)为竞价底价依据(竞价底价=(黄金回购价“昨收”单价-5元)*1157+**回购价“昨收”单价*4147)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2026-01-12
2026-01-16

项目咨询请联系 张女士|联系电话:0572-****611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市****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名下贵金属纪念币转让项目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其他

本次处置资产为 ****名下贵金属纪念币,****银行保险库中。黄金克重约1157克,**克重约4147克,克重及成色以纪念币(或鉴定证书)标注的重量为准,附件清单明细仅作参考,并不表示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作出保证,附件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物的一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意向方在报名前需现场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已经完全了解以上标的的情况(包括瑕疵)。项目成交后,涉及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情况)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成交后按标的物现状进行移交,若实际克重及成色与纪念币(或鉴定证书、清单)标注不符,转让成交价不因此调整,受让方不得以此原因拒绝移交或要求退款、赔偿。


其他披露内容 1、挂牌公告期(工作日):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意向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资格确认后成为竞买方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 2、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竞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3、本项目竞价方式为网络竞价,项目披露期间挂牌价格显示“无底价”,实际起始价以竞价前一天黄金、**收盘的市场价(“融通金”APP中黄金、**回购价“昨收”)为竞价底价依据(竞价底价=(黄金回购价“昨收”单价-5元)*1157+**回购价“昨收”单价*4147),在开启网络竞价后显示。项目披露期满下一个工作日上午10时开启网络竞价模式,10:00至10:30时为自由报价期;10:30时开始限时报价,不限定限时报价周期数,限时报价周期的限定时间为180秒,具体竞价规则详见《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 4、本次转让标的为:****名下贵金属纪念币。附件清单明细仅作参考,附件清单以外部分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标的物的规格、数量、品质、成色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产权不负责提供标的物原购置凭证、说明书等原始资料,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规格型号、质量、成色等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转****银行保险库中,看样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6 ,看样时间:信息披露期的工作日的8:30至16:15(**时间)。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方在报名前必须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7、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一旦成交,成为受让方后,自行承担涉及规格型号、数量、品质、成色等相关风险,无权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无权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交接工作。 9、本次转让产生转让方、受让方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标书代写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安**昌硕****中心广场)2幢302室(自主申报)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22705B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无底价
无底价说明 以竞价前一天黄金、**收盘的市场价(“融通金”APP中黄金、**回购价“昨收”)为竞价底价依据(竞价底价=(黄金回购价“昨收”单价-5元)*1157+**回购价“昨收”单价*4147)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请各意向方报名前充分自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认真阅读“浙交汇”平台报名时的必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交易合同(样稿)”等)。意向方一旦报名,视为已接受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报名时的必读文件等所有披露信息及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的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如果意向方对上述信息、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2、转让公告发布后,转让方仍享有在限时竞价开始前撤回转让的权利,由此对竞买方造成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负,竞买方无权向转让方、**产权及“浙交汇”平台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资料进行澄清、修正或补充,转让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转让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意向方参加报名及进行竞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当转让文件的澄清、修正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更正文件为准。 3、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受让方必须在其被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转让方同意延期的情形除外)。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受让主体,《交易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4、本项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 %,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5、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不按成交价款及本项目挂牌公告规定的时间、条件和要求签署交易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网络竞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挂牌成交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格的差价(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因被确定的受让方违约放弃受让导致标的重新挂牌的,该违约受让方不得参与报名。 6、标的交割注意事项: (1)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完成标的物的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交割书面手续。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受让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移交,若未完成移交、须向转让方支付保管费用500元/日;同时,移交保管期间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及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转让标的交割完成,标的物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以及标的物克重、品质、成色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线上;
处置方式 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立约保证金存****银行(不计息)。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由**产权在收到转、受让双方签章的交易合同后,根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付至监管账户或甲方指定账户。 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的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产权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以转让方来函信息为准),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产权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本次转****银行保险库中 ,看样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7006 ,看样时间:信息披露期的工作日的8:30至16:15(**时间)。 特别提醒: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现场看样需要提前电话预约,未提前预约,不予安排现场看样,每位预约看样人员现场看样同行人员最多不超过两名,且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2、实地勘察证明(资产).docx3、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资产.docx4、授权委托书.docx6、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竞价-多次报价-资产).docx1.3、回收清单.xlsx11.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2-****611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区**路919****中心10号楼B幢7楼 网址
**机构 名称 **两山国资****公司 联系地址 商会大厦A座23楼
联系人 沈女士 固定电话 --
手机 180****5582
转让方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7)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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