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规定,公开该项目环境影确评价全文及其公众参与说明书,详见附件,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木材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
场区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北市镇北市村西一队牛利岭
项目概况:占地面积约14549.2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及办公生活区等配套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800吨果木炭及2000吨机制炭。
二、公众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及期限
1、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zn3konZFoPQwt3jJ0ACz7gpwd=pba2 提取码: pba2
如果需要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咨询项目有关信息,可向建设单位来电、来信咨询。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针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公众。主要事项如下:
(一)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二)公众就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三)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如果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或者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公示指定地址上门交流、电话询问、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北市镇北市村西一队牛利岭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 137****3256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江湾路6号丽景湾C3栋2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156****5418 联系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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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