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预算金额:261500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比选人:****
5.代理机构:****
二、更正内容
(一)对“第五章/二、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一)技术参数”作出以下更正:
1、微波治疗仪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12、使用年限≥10年”更正为“★12、使用年限≥5年”
2、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8、使用年限≥7年”更正为“★8、使用年限≥5年”
3、血气生化分析仪功能及技术参数要求:“★14、设备使用年限≥10年。”更正为“★14、设备使用年限≥5年。”
(二)对“第七章评审办法/3.综合评分/履约能力”更正为“1、设备血气生化分析仪的质保期在两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质保期加0.6分,本项最多得3分。注:签订合同前须向比选人提供生产厂家的售后质保承诺函(质保范围和质保期限与供应比选申请文件一致)。
2、设备血气生化分析仪的使用年限在五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使用年限加0.2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签订合同前须向比选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使用年限承诺函(使用年限与供应比选申请文件一致)。3、设备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的使用年限在五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使用年限加0.5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签订合同前须向比选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使用年限承诺函(使用年限与供应比选申请文件一致)。4、设备微波治疗仪的使用年限在五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使用年限加0.2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签订合同前须向比选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使用年限承诺函(使用年限与供应比选申请文件一致)。5、比选申请人具有2023年1月1日(包含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内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合同或协议,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未提供不予计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2.类似业绩指本项目中任一一种医疗设备的销售类业绩。”:对第七章评审办法/3.综合评分/价格分/更正为“30分”标书代写
(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更正为:2026年1月15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四)其他内容不变。
三、**区卫健局监督电话:0838-****039
日期:2026年1月09日
责任编辑:区卫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