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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现将《****生产、销售绿色通道检查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项目名称:****生产、销售绿色通道检查系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清凉寺街道阳光大街16号
项目概况:本项目生产场所位于**省**市**市清凉寺街道阳光大街16号厂房内,公司生产场所主要进行钢结构主体框架、X射线源系统、探测 器阵列及数据采集系统、控制系统、辐射屏蔽系统和成像软件的组装、开机调试及暂存,X射线机购买自******公司的成套产品。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生产的绿色通道检查系统,并在客户使用场所进行设备的现场安装、调试,公司负责对客户使用的XKR-LT2000型绿色通道检查系统进行现场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
联系方式:周工 173****7661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