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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EPC)项目(****)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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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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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EPC****农业农村局以黄农函【2025】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县赤东镇、刘河镇、**镇、张塝镇、狮子镇、株林镇、彭思镇、管窑镇、向桥乡、漕河镇、蕲州镇、横车镇、青石镇、****办事处等15个乡镇辖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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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总面积8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2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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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19837.9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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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质量要求:(1)设计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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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2)资质要求:施工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1、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设计或施工或EPC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2、人员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近三年财务状况均未发生亏损(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标书代写 3.2本****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单位。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联合体成员委派,同时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中一个。 7、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宜。 3.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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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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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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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4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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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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