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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端首仿药物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高端首仿药物改扩建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省**市**县稻庄镇綦公路167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规模:项目一期年产260吨硫辛酸原料药;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2025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