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6年****租车服务
采购方式:询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如不符合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询价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1年的财务情况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不要求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管理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
6.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查询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由于租车已受“**省‘互联网+监督’系统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管理信息平台”监管,考虑本单位实际业务量,****公司自有10台以上的车辆(不接受挂靠车辆)并已安装公务用车车载终端(提供安装证明,由于本单位业务要求,需常载仪器设备和试剂瓶罐,要求至少3台以上SUV装载公务用车车载终端)。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注:询价保证金免交。
三、采购需求(详见附表)
结算方式:以租车方甲方用车人签字确认的出车表为结算根据,每季度结账一次。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价,每趟出车需提供出车单作为结算的依据;
2.所提供的车辆必须购买足额保险,其中第三者险为200万或以上,车上司乘险为10万/座或以上;
3.报价单须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供应商一旦成交后,如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等因素导致供应商成本的变化,交易价格不因此进行调整;
5.中标方式:最终折合价最低价中标(不满3家则重新询价)。
五、服务要求
1.服务起始时间:自合同签订起30日内。
2.交材料截止时间和地址:截止至2026年1月14日17时,地址为****(**区**东路106号),联系人:彭先生,195****2164。标书代写
3.所提供服务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附表下载: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