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标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万件车用空气避震器智能制造项目(设备)

审批
浙江-嘉兴-南湖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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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31098J金德
金德**省**市**区
**市****工业园区青龙路20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0万件车用空气避震器智能制造项目(设备)****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区 **市****工业园区青龙路203号
经度:120.92604 纬度: 30.61898****审批局
2024-02-08
嘉(南)环建〔2024〕9号913********031098J001Y
2025-04-092800
100****
913********031098J******公司
913********681249G******公司
913********681249G2025-04-08
2025-11-282026-01-10
http://www.****.com/index.php?ac=article at=list tid=12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0万件车用空气避震器年产100万件车用空气避震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车用空气避震器车用空气避震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线产生的含铬镍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自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分类收集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后排海。焊接废气排放口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设20m 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排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设20m 高排气筒排放,补塑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设20m 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净化后设 20m 高排气筒排放。减振和隔振,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 料与减振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减振,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减少转动部位的磨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包装物、废油桶、含皂化液金属屑、废皂化液、 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污泥、废超滤膜、电泳槽渣、磷化槽渣、除锈槽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一般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滤膜(纯水制备)、收集的粉尘、焊渣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最终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本项目已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线产生的含铬镍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自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分类收集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DA001:焊接烟气经收集汇总后纳入一套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铬及其化合物参照**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DA002: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纳入一套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DA003:补塑粉尘经收集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DA004:电泳废气及电泳、塑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SO2、NOx 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6 排放限值,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 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及风机设有减震、隔震措施;日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367-001-07)、废边角料(367-001-09) 、收集的粉尘(367-001-99)、焊渣 (367-001-99)、废滤膜(纯水制备) (367-001-99)、废活性炭(纯水制备)(367-001-99),****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900-041-49)、含皂化液金属屑(900-006-09) 、废活性炭(废气处理)(900-039-49)、废皂化液 (900-006-09)、废矿物油(900-249-08)、废抹布手套 (900-041-49)、废液压油(900-218-08)、废油桶(900-249-08) 、废超滤膜(UF)(900-041-49)、电泳槽渣(900-252-12)委托****处置。污泥(336-064-17) 、磷化槽渣(336-064-17)、除锈槽渣(336-064-17),委托******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5778 0.667 0 0 0.578 0.578
0 0.289 0.334 0 0 0.289 0.28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006 0.008 0 -0.008 -0.008 /
0 0 0.047 0.063 0 -0.063 -0.063 /
0 0 0.167 0.242 0 -0.242 -0.242 /
0 0 0.116 0.312 0 -0.312 -0.31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线产生的含铬镍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自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分类收集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处理厂后排海。 本项目预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口总镍和总铬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中表 1 间接排放中**流域标准限值,纳管废水出水水质中 pH、总锌、总镍、总铬、氟化物浓度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中表 1 间接排放中**流域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标准,总氮浓度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总铁浓度执行《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中相关规定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已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线产生的含铬镍废水单独收集后经自建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其他分类收集的生产废水一并进入自建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 预处理设施处理排放口总镍和总铬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中表 1 间接排放中**流域标准限值,纳管废水出水水质中 pH、总锌、总镍、总铬、氟化物浓度日均值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260-2020)中表 1 间接排放中**流域标准限值,氨氮、总磷浓度日均值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 1 标准,总氮浓度日均值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中 B 级,总铁浓度日均值达到《酸洗废水排放总铁浓度限值》(DB33/844-2011)二级排放浓度限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中相关规定。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焊接废气排放口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设20m 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排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设20m 高排气筒排放,补塑粉尘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净化后设20m 高排气筒排放电泳、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由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净化后设 20m 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烟气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铬及其化合物参照**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抛丸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补塑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电泳废气及电泳、塑粉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SO2、NOx 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 DA001:焊接烟气经收集汇总后纳入一套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铬及其化合物参照**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DA002: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纳入一套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DA003:补塑粉尘经收集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DA004:电泳废气及电泳、塑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SO2、NOx 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6 排放限值,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 特别排放限值。 DA001:焊接烟气经收集汇总后纳入一套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二级排放限值要求,铬及其化合物参照**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DA002: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纳入一套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DA003:补塑粉尘经收集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DA004:电泳废气及电泳、塑粉固化废气经收集净化后设 20m 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3/2146-2018)中表 2 特别排放限值,其中颗粒物、SO2、NOx 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 6 排放限值,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 特别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和隔振,采用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 料与减振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减振,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加强润滑保养,减少转动部位的磨擦,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及风机设有减震、隔震措施;日常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生产时关闭门窗,夜间不生产。 本项目厂界二日的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危险废包装物、废油桶、含皂化液金属屑、废皂化液、 废矿物油、废液压油、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废气处理)、污泥、废超滤膜、电泳槽渣、磷化槽渣、除锈槽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管理部门备案,落实追踪制度,严防二次污染,杜绝随意交易;一般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活性炭(纯水制备)、废滤膜(纯水制备)、收集的粉尘、焊渣分类存放在一般固废仓库内,最终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367-001-07)、废边角料(367-001-09) 、收集的粉尘(367-001-99)、焊渣 (367-001-99)、废滤膜(纯水制备) (367-001-99)、废活性炭(纯水制备)(367-001-99),****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包装(900-041-49)、含皂化液金属屑(900-006-09) 、废活性炭(废气处理)(900-039-49)、废皂化液 (900-006-09)、废矿物油(900-249-08)、废抹布手套 (900-041-49)、废液压油(900-218-08)、废油桶(900-249-08) 、废超滤膜(UF)(900-041-49)、电泳槽渣(900-252-12)委托****处置。污泥(336-064-17) 、磷化槽渣(336-064-17)、除锈槽渣(336-064-17),委托******公司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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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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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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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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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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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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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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