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医用耗材(试剂)采购,确保医院及村卫生室药品、医用耗材(试剂)配送及时到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院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8日,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药品、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的公开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一、供应商拟入围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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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公司
****公司
博****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圣康新药****公司
****公司
**珊****公司
**草****公司
****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市****公司
**县****公司
******公司
******公司
二、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10日)。
三、异议反馈方式
若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1月10日17:00****办公室(监督办)反馈。仅接受现场提交材料,不接受邮寄材料或电子材料。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署名、注明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事项、理由及依据。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书面材料应包括提出异议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的具体事项和内容,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或解释、相关要求或标准的说明等,提出异议的签名和日期。
4.如果有证据材料,应清晰标注并一并提交。
5.如果提出异议的人不是直接受到公示事项的影响,而是代理或者受托人,需要在书面材料中注明代理或者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6.在规定的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会被受理。
7.提交的异议材料必须齐全并符合上述要求,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8.办公室(监督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主任,0775-****015。地址:**县三滩镇三滩圩**路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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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