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商用车制动盘智能化专用生产线项目 | **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西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地址位于**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西415m,在不增加铸造产能的前提下,拟对年产900万件汽车零部件(刹车盘)扩建项目进行改造。淘汰现有5t/h电炉(GW-57)2台、造型线(1套)、三乙胺冷芯射芯机(Z8520)3台、抛丸机(Q485系列)1台、数控车床(CKD6150H)6台共13台套设备,同步削减与其配套的砂处理系统规模;新购置6t/h电炉(6T/4000kw)1台套(1套控制系统,2个炉头,1熔炼1保温)、新东造型线(FCMX-3)2套、制芯设备(L10)6套、砂处理系统(140T)1条、抛丸机2台、立车12台共70台套设备,在现有厂区预留地上**厂房建设,技改项目完成后,刹车盘(铸造)产能18000t/a不变。 | 施工期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采用低噪音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 大气环境影响:做好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生产设施、原砂及膨润土等易起尘物料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防尘措施;落实各生产工序废气收集、处理、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产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8米(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确保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水环境影响: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地面硬化;冷却水循环利用,软水制备废水和反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生活污水****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所有废水禁止私自外排;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各类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库、危废库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环境影响:建设规范的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其中废抛丸料、废砂、粉尘等收集后外售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其他固废按环评报告中分析评价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225****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真:0535-****082
通讯地址:****苑路与文苑****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编:261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商用车制动盘智能化专用生产线项目 | **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西 | **** | ******公司 | 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地址位于**市程郭镇工业聚集区莱海**西蚕庄村西415m,在不增加铸造产能的前提下,拟对年产900万件汽车零部件(刹车盘)扩建项目进行改造。淘汰现有5t/h电炉(GW-57)2台、造型线(1套)、三乙胺冷芯射芯机(Z8520)3台、抛丸机(Q485系列)1台、数控车床(CKD6150H)6台共13台套设备,同步削减与其配套的砂处理系统规模;新购置6t/h电炉(6T/4000kw)1台套(1套控制系统,2个炉头,1熔炼1保温)、新东造型线(FCMX-3)2套、制芯设备(L10)6套、砂处理系统(140T)1条、抛丸机2台、立车12台共70台套设备,在现有厂区预留地上**厂房建设,技改项目完成后,刹车盘(铸造)产能18000t/a不变。 | 施工期环境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及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项目施工产生的环境及生态影响。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采用低噪音机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使用具有环保登记编码的机械。 大气环境影响:做好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生产设施、原砂及膨润土等易起尘物料均置于密闭车间内,物料装卸均在密闭车间内并采取防尘措施;落实各生产工序废气收集、处理、处置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正产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标排放;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8米(需满足应高出周围200米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的要求)并设置规范的监测平台、监测孔和排放口标志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污染防治治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厂区地面及时洒扫降尘,确保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降到最低。 水环境影响:厂区四周设置封闭围墙,厂区内采取雨污分流,地面硬化;冷却水循环利用,软水制备废水和反冲洗废水全部回用于混砂工序,生活污水****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所有废水禁止私自外排;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各类水池、污水处理设施、固废库、危废库等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保养,生产设施采取有效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环境影响:建设规范的危废库和一般固废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储存于危废库内,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分区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内,其中废抛丸料、废砂、粉尘等收集后外售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其他固废按环评报告中分析评价要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