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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名称: | 关于****年产30万吨双氧水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承诺的复函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16:15 | |
| 废止日期: |
池水利审批﹝2020﹞29号
****:
本机关于2020年6月30****公司《关于请求审批的请示》(〔2020〕7号)。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承诺的事项,即:
1.项目选址涉及水土保持敏感区,敏感区名为**省九华山-牯牛降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54hm2。
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
4.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10,渣土防护率98%,表土保护率0%,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7%。
5.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和弃渣场。
6.原则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二、开工前应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54万元。
三、实施过程中应落实承诺事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