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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海荣街8号107、108房
建设内容:主要从事宠物诊疗服务,提供宠物寄养服务、及宠物用品售卖(主要为宠物装饰、衣物、玩具、食物等)。项目不提供犬类宠物寄养服务,不提供宠物美容和清洗服务。寄养宠物的类型主要为猫、兔类等小型动物。宠物诊疗服务量约为 1500 例/年,宠物寄养 210 只/年,宠物用品售卖约 500 件/年。
竣工日期:2025年12月01日
公示限期:2025年12月01日~12月0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几时答复反馈。
1、****生态环境厅,电话:020-****4264
2、****环境局**分局,电话:020-****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