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区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 **市**区**街道、展茅街道、六横镇、桃花镇 | **市**区水利****公司 | 本工程由**景观河道水环境提升项目、5个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治理河道6条,共计治理河长为12.3千米,**(改建)护岸21.683千米、箱涵2座、涵闸(节制闸)3座、亲水节点18个、便桥21座、滨水绿道12.76千米;****泵站2座及配套给水管线;改造堰坝23座;清淤(清障)河长8.38千米;改造池塘3个;生态修复2.8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沿线标识标牌、垃圾桶、坐凳等基础设施及亮化设施。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落实大气防治措施。①淤泥臭气:合理规划临时淤泥堆场选址,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小区的地方,对淤泥堆场采用围挡阻隔,并对淤泥堆场设置喷雾式生物除臭装置,分别横向纵向雾化喷洒,以保证恶臭的去除效率。 ②道路扬尘:车辆定期清洗,保持清洁,严禁车辆轮胎携带过多泥土,从而使车辆清洁出场;加强运输道路的绿化;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洒水增湿降尘,在干旱季节运输道路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洒水抑尘可有效控制道路扬尘影响;限制车速,可有效抑制粉尘的产生。 ③施工设备排放尾气: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尽量使用电气化设备,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 二、落实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临时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有纳管条件的纳入污水收集管网,无纳管条件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②淤泥滤出水经滤出水沉淀池沉淀处理达标后有纳管条件的纳入污水收集管网,无纳管条件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③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④砼拌合机和砂浆拌合机冲洗废水经沉淀中和后回用于拌合设备清洗,定期补充,不外排。 三、落实固废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淤泥、沉淀池沉砂堆放于临时淤泥堆场,干化后委托外运至消纳场处置。施工机械使用及维护废油、废抹布手套和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下来的废通用零部件作为废金属交由相关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前应提前公示施工计划和合理的施工作业时间,告知周边居民;施工期期间为防止施工噪声扰民,应杜绝深夜施工,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施工现场设置彩钢板围挡,以增加噪声的衰减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治措施。①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使用专用的施工机械,禁止使用改造机械,按规章制度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严禁超载域超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船舶事故发生几率。②须设置事故溢油应急设备及相关设施,如溢油拦截设备(围油栏、浮筒、锚、锚绳等附属设备)、溢油回收设备(吸油毡、吸油机)。③安排专业人员对临时淤泥堆场的收集管路、盲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管路或沟口发生破损,立即由专业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清理渗漏的滤出水。④施工期期间外委专业人员对设备及车辆进行定期检修、换油等。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1月13日~2026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628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海印路1055号,邮编:316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