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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没收物资(大米)变卖处置的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涉案没收物资(大米)变卖处置
项目底价:按61288.00元的80% ,即49030.40(皖安和评估字(2025)070号,评标价76610.00元,现为第二次降价)标书代写
项目地点:**县牌坊乡
项目标的:“泰公主”牌过期泰国香糯米1630袋(25kg/袋)
项目概况: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属于应销毁的物品经无害化或者合法化处理,丧失原有功能后尚有经济价值的,****机关、政府公物仓作为废旧物品变卖”的规定,经第三方资产评估,我局拟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物资(“泰公主”牌过期泰国香糯米)作为饲料公开变卖处置。欢迎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参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纸质报价文件、作为饲料处理方案各一份,密封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勘察现场
投标单位自行组织现场勘察,费用自理,****予以配合。因项目内容不熟悉造成的报价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察时间统一为2026年1月15日上午8:00-11:30。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月19日;
地点:****五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需求
1、本次变卖物品将按饲料进行变卖,采取最高价处置方式,****公司出具的评标价76610.00元。因连续二次公告流拍,经研究,现按评标价76610.00元的80%的80% ,即49030.40(人民币肆万玖仟零叁拾零肆角)为最低价,一次性密封报价,价高者得。标书代写
2、中标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将中标价缴至处置方指定账户内。
3、中标方自行运输,交接后的运输、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处置方配合移交处置。
4、因变卖物品只能作为饲料用,中标方要按物品处理方案进行处理,不得用于人食用,标的交接后的各类安全及其他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中标方负责。
八、项目联系人
陈主任,联系电话:0551-****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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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