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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12
| 项目名称 | 塔山区应急活性炭处理装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街道大道西路42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5.34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胡柏藩 |
| 联系人 | 吴旭东 | 联系电话 | 139****90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装置为****塔山厂区停产检修期间以及RTO异常跳机情况时的应急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m3/h,处理完成后通过10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全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理 | ||
| 承诺:**** 胡柏藩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胡柏藩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