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铝河南洛阳铝加工有限公司增产扩能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洛阳-新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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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铝河****公司增产扩能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01-12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新环监审【2026】001号

关于中铝河****公司增产扩能提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中铝河****公司增产扩能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函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规定报批建设。

一、中铝河****公司增产扩能提质项目位于**市新****开发区中铝河****公司现有厂区。项目在现有板带车间新增1850mm冷轧机组1台、60吨氮气保护卷材退火炉3台、高精度轧辊磨床1台,1850冷轧机排烟系统等设备,扩建后增加铝板带材生产能力5万吨/a。项目总投资147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投产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冷轧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管道、集气罩+负压收集+全油回收系统处理后由37.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同时可以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通用涉VOCs 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以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非甲烷总烃80mg/m3,建议去除效率不低于70%)要求。

2、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包括软水制备浓盐水、净循环水排污水、废乳液、含油废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县****公司收水水质要求要求后,排入厂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县****公司深度处理。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下羊义、****小学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料,作为原料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依托厂区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7、本项目若涉及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9、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

三、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为VOCs9.03t/a、COD0.5594t/a、氨氮0.0062t/a,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公司VOCs减排量、**利涛****公司2024年企业关停减排量中进行替代,其中大气污染物实行双倍替代。

四、本批复只对《报告表》评价内容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五、新****中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环境局**分局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