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饶河农场至前锋农场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协作共享用工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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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国道******农场****农场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技术协作共享用工(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该项且位于**省**市**县,需要实地外业调查和现场驻地设计,但因公司近期生产任务繁重,技术人员不足,为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进度和质量要求,根据工期计划需要调用外部技术人员,配合协助完成外业调查及路线、路面、大中桥的出图、提量等技术协作工作。

2.2 采购范围

调用共享用工**单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6人,工程师职称人员6人。

2.3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2个月。

2.5 服务地点

**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五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个公路设计或1项公路项目技术协作(人员借用/共享用工)业绩业绩。加急标书代写

3.1.4主要人员要求:

共享用工单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人,工程师职称6人。

3.1.5信誉要求: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加急标书代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接受联合体响应时,对于联合体的相关要求自动带入)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于 2026年1月12日至2026 年1月1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命名为“LNXD-26-003+单位名称”发送至****@163.com。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填写完整的购买文件登记表(见附件);

5.开票信息;

6.购买采购文件的转账凭证。

4.2 采购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全称:****银行****公司**长白汇锦支行

银行账号:210********000000805

备注信息:(项目名称)购买采购文件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1月20日 0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00时至09:30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一楼开标室(**市**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一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http://www.****.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辽****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 话:024-****2067

地 址:**市**区丽岛路42-1号

邮 编:110166

监督部门:****集团****中心

电 话:024-****0776

地 址:**市**区砂山街42号

邮 编:110005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4-****8106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024-****8091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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