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展黔金丝猴种群及其栖息地环境保护监测项目工作的需要,拟采购热成像无人机设备,按照有关规定,现公平、公正、公开向社会开展采购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货物:热成像无人机。
2.采购数量:2套。
3.项目服务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
二、热成像无人机设备参数要求
| 序号 |
名称 |
产品参数描述 |
| 1 |
飞行器 |
★最大起飞重量:≥2050 克 前电机左右轴距:≥383毫米 前后轴距:≥341毫米 |
| 2 |
无人机电池 |
★容量:≥6768 毫安时 |
| 3 |
无人机喊话器 |
重量:≥90克 |
| 4 |
无人机探照灯 |
重量:≥99克 |
| 5 |
增强图传模块 |
★在原有图传的基础上,与 4G 网络共同协作,如原有图传信号受遮挡或干扰,用户仍可借助 4G 网络操控无人机,降低断开连接的概率 |
| 6 |
飞行器保险 |
1.保障额度为 ¥ 43,600 |
三、报价时间及供货地点
1.报价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4日18:00
2.供货地点:****(**省**市**县三星西路17号)。
3.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交付。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响应供应商近1****银行****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供应商提供获取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截图(提供网站截图)。标书代写
(二)投标供应商需具有厂商直接授权的行业经销商资格,且在有效期范围内并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及制造商颁发的解决方案工程师证书、交付工程师证书(含机场类)及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作员多旋翼超视距及视距内执照(需提供3名该职员在职社保)并上传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投标货物必须满足采购参数要求,未达到采购参数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分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报价评分细则附件,****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进行独立评分,填写“综合评分表”,汇总后得分最高者为中标方。
六、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婧旭
2.联系电话:187****7056
3.邮箱:****@qq.com
****
2026年1月12日
附件
报价评分细则
| 序号 |
评审 因素 |
权重 |
所占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报价部分 |
40% |
40 |
满足招标要求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注:1、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的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
| 2 |
技术部分 |
40% |
40 |
热成像无人机套装带★技术参数指标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高40分。 |
| 3 |
商务部分 |
20% |
20 |
提供售后服务方案10分。
(1)服务流程规范、售后服务体系健全、售后服务满足服务要求,方案完整、合理、可行性强的,无人机技术业务培训详细可行的得10分; (2)服务流程基本规范、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基本满足服务要求,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无人机技术业务培训基本可行的得5分; (3)服务流程不规范、售后服务体系不健全、部分满足服务要求,方案笼统或存在一定缺漏得3分; (4)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2.类似业绩满分10分。每提供一个近1年的无人机销售业绩得2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最高加10分。 |
| 合计 |
100%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