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2〕52号)的规定,****医院智能化和医疗专项工艺项目(施工二标段)现已竣工验收完毕。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航天****公司****公司,现施工总承包**航天****公司****公司向吴****仲裁院申请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若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航天****公司****公司在施工中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凡在该工地的农民工有未领到工资的,请到吴****仲裁院举报或投诉。公示期间没有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吴****仲裁院将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结算为准。
公示期限:2026年1月12日—2026年2月12日
联系电话: 0912-****028
联系单位:吴****仲裁院
单位地址:**县宋家川镇**街155号政府二楼130室
吴****仲裁院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