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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关于申请确认****服务区**加油站规划的函》(湛麻府函〔2025〕107号)、《关于申请确认****服务区**加油站规划的函》(湛麻府函〔2025〕1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服务区****服务区**加油站规划点(《****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序号597#编码****)位于沈海高速公路****服务区**,现由****服务区有限公司申请用于建设****服务区****服务区**加油站,符合《****加油站“十四五”发展规划》。
三、请你区成品油流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4座)等规定。
四、****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加油站在建设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申请建设内容施工,不得扩大储罐总容量、不得增加加油机数量,严禁擅自建****加油站。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取得自然**、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气象等部门的有关证明并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凭有关材料向我局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开始营业。
五、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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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