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目的
根据《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国卫医发[2020]3号)及《****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389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院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输液瓶(袋)的处置工作,特发布本市场调研咨询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二、调研范围
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塑料瓶、玻璃瓶,塑料透析桶等回收价格。
三、参与资格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
1.****商务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医疗机构可回收物中废塑料回收业务的企业名单内。
2.****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用玻璃瓶、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等废塑料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证明(报价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玻璃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
4.具备满足本项目回收的经营场所(须提供图片、自有资产证)。
5.信誉要求:回收企业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回收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回****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回收企业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报价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供应商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2.本次市场调研结果仅作为我院后期采购的参考依据,不代表最终采购结果。
3.我院保留对本次市场调研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贝女士
联系电话:0774-****172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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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