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申泰河芦埠港河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审批
江苏-无锡-江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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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申泰河芦埠港河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6-01-12 10:20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申泰河芦埠港河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

联系方式

1

申泰河芦埠港河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省**市申港街道申泰河、芦埠港河

****

**市****公司

本工程主要任务为:通过新开河道以及申泰河河道疏浚,同时**配套建筑物,提高区域水面率,保证区域水系畅流活水,增强河道过流能力,改善区域水质及水环境,保障区域内防洪排涝安全,配合地区的开发建设。2024年3月建设单位委托****编制了《申泰河芦埠港河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4年7月30日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调整申泰河芦埠港河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批复》(澄港开委投【2024】14号) 。工可和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为:(1)新开河道349.8m,**宽度15m,西起芦埠港,**申泰路,护岸长度714m;(2)河道疏浚1000m,护岸总长为918m,北起跃进路,南至福星路;(3)**闸站1座,设计流量为2.0m3/s,旁设6m节制闸;(4)**申泰**闸1座,节制闸净宽8m;**箱涵1座;(5)河道周边雨污水截流整治。

1、废气: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施工期按《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促进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工作方案》(锡政办发〔2020〕34 号)中相关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在河道清淤及临时淤泥堆场增加围挡,淤泥日产日清,对临时淤泥堆场、河道清淤段附近喷洒除臭剂,减少恶臭对周边的影响。

2、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施工现场设冲洗处、隔油沉淀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车辆轮胎清洗废水及施工冲洗水经处理后回用;在施工区采取截流措施,基坑排水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外排;临时淤泥堆场配套沉淀池,尾水通过地沟收集进入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光大水****公司****处理厂。

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生产机械和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振动较大的设备可使用减振机座,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合理布置,将高噪设备及施工活动安排在远离敏感目标的区域,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强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混凝土需要连续浇筑作业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将搅拌机运行时间压到最低限度。模板支架、拆卸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运输车辆的进出口以及主要运输路线应尽可能远离周围人群聚集区。运营期:选用低噪声水泵,定期巡检维护。

4、固废:运营期无固废产生。施工期:弃土用于周边地块开发建设地面填高,区域沟、塘、规划填埋河道的平整;施工结束后将及时清除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及时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清淤底泥根据监测结果合理安排处置去向;施工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施工期:划定施工范围,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禁止在征地红线范围外占用土地,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集中堆存,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雨季施工,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将临时占用的施工营地、临时弃土、淤泥堆场恢复原状。运营期:加强沿线巡检,及时恢复硬化地面,防止水土流失。

0510-****8178

****@126.com

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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