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嘉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涤纶纤维4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六安-金寨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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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涤纶纤维4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15:5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涤纶纤维40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105 地址:**市佛子岭路与梅山****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园区)**路以北,**循环经济发展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有撕碎机8台,泡料机18台,建设涤纶切片生产线2条,物料输送系统18条,建设涤纶纤维生产线2条,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涤纶纤维40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本项目属于C2822 涤纶纤维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排污许可管理类为重点管理。

2. 项目环评单位**方青****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评价结论总体可信,经认真修改后可上报。报告书已按照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项目选址合理。****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项目选址基本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年)及其规划环评要求,****园区主导产业。

2.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属于C2822 涤纶纤维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

3.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入园项目。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泡料、切片生产废气及后纺废气、前纺废气、真空煅烧炉废气。本项目设置有100m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废气污染因子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编号

产生

环节

污染因子

治理措施

执行标准

1

泡料、切片生产废气及后纺废气

非甲烷总烃

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颗粒物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2

前纺、真空煅烧炉废气

非甲烷总烃、乙醛

经气旋混动喷淋塔+干式过滤器+静电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

颗粒物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循****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史河。废水排放执行金****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通过设备安装消声器、加装防震垫片、进出口加装柔性连接等措施,减少项目在运营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或委托处置,建立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项目进行分区防渗,明确了地下水跟踪监测方案。

6.环境风险:项目危废暂存间四周设置有边沟和收集池,依托**循****园区污水处理站暂存池(500m3)及园区现有事故池(120m3),能够确保事故状态下所有事故废水得到有效收集,待事故排除后再将暂存的事故****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

7.总量指标:本项目废气申请的总量指标颗粒物:1.62t/a、VOCs:0.99t/a;市局对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已核定。

三、环评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符合区域规划,生产过程中采用了清洁生产工艺,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区域控制要求,且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参与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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