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水利局霍邱县沣东灌区提水泵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六安-霍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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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泵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09 16: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泵站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生态环境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0564-****105 地址:**市佛子岭路与梅山****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县城**东岸及沣东干渠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泵站1座,配套选用离心泵7台,总设计流量9.4m3/s,其中6台大泵(5用1备),单机流量1.75m3/s,合计流量8.75m3/s;专设生态小泵1台,设计流量0.65m3/s,用于保障卧阳渠生态基流需求。同步实施配工程及卧阳渠清淤工程,其中配套工程为**2.34km输水管线、八里村节制闸1座,改造暗涵进口、花台村穿堤涵及进水闸各1座;卧阳渠清淤长度3.3km。本项目总投资13810.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6.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38%;工程总工期为15个月。

二、环评文件审查情况

(一)程序合法性审查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泵站、输水管线工程属于“五十一、水利125灌区工程(不含水源工程的)”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泵站影响范围涉及安****自然保护区、城**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泵站进水池疏浚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项目环评单位******公司,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当前均无记分记录。

3. 按照省厅和市局审批目录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

4. 技术评审会专家出具了技术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结论:《报告书》编制框架较完整,编制方法基本符合导则要求,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报告书经认真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报告书已按照专家技术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5. 项目按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我局进行了10个工作日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二)内容合规性审查

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工程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二水利 2. 节水供水工程:灌区及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属于“鼓励类”项目。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规划符合性

项目符合《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安****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城**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总体规划(2022—2032年)》《**省湿地保护规划(2016~2030年)》《**市湿地保护规划(2017-2030)》等规划;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3. 生态敏感区

项目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运营期,泵站选址距离生态保护红线(Ⅱ-4大别山北麓山前丘陵岗地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距离最近约10m;施工期,泵站进水池前端水域疏浚工程位于城**箭杆湖,涉及该生态保护红线,会对该生态保护红线产生局部扰动影响,扰动范围0.018公顷,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除。****规划局出具了《关于霍****泵站及配套工程的初审意见》,同意项目选址。

项目不占用自然保护地。泵站选址距离安****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约0.90km。

项目不占用水产种质**保护区。泵站选址距离城**青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实验区最近约1.04km。

项目不占用省级重要湿地。泵站选址距离省级重要湿地(安****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最近约0.90km。

项目运营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由于地埋式输水管线下穿基本农田,施工期施工便道及工程开挖涉及基本农田(约1.66公顷)。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法定程序申请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到期后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

(1)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①项目实施中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严控施工范围与时段。②目前临时工程具体规模位置已选定,3处施工生产区、1处临时堆土场的现阶段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输水管线处施工便道的现阶段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但不可避让基本农田,临时工程选址总体合理,施工结束及时做好临时工程的恢复措施。③对于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建设单位需落实《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④科学确定疏浚的范围和深度,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工程临时生活区全部租用附近民房;②基坑排水经中和+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抑尘、结构养护,不外排;③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抑尘、结构养护,不外排;④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⑤疏浚工程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断流施工,采用“围堰隔离”疏浚。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扬尘采取洒水、设置围挡进行抑尘治理;②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相关规定;③选用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维修;柴油机械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禁止超载和使用劣质燃料。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设移动声屏障并禁止夜间施工,夜间需连续施工时,应向主管部门申报并公告。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2.运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制定运营期生态监测计划,在泵站临近城**侧设置1个水生生态调查点,每年监测1次。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泵站**一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无大气污染源。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橡胶减震垫,加强设备管理,泵房安装双层隔声窗,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降噪带。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格栅渣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泵站维修保养产生少量危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等,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维保单位即用即带走,不在站区内贮存。

三、环评总体结论

本工程施工期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影响,但采取适当的措施,加强管理,是可以避免或减少的,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污染也随之消失。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减缓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设单位按照公参管理办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工程建设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强化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态环境监测,在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的前提下,本评价认为从环境影响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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