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螺钉等材料备件打包采购项目网上比价澄清公告
****2025年螺钉等材料备件打包采购项目比价公告、采购货物清单、合同范本及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已完成澄清更新,详情如下。
一、本次澄清后,物资项数由141项调整为130项,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二、项目比价公告第一条“……合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0日……”修改为“……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三、项目比价公告第四条新增“(七)未在本项目中出现与同一轮次公告的其他响应人存在MAC地址相同情况”。
四、项目比价公告第七条第(一)点“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含比价失败转直接谈判项目)”修改为“最终中价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前须向城轨采购网一次性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
五、项目比价公告第九条第(三)点“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修改为“报价人报价时须填写所报产品的品牌、型号等信息(每一单项物资,要求仅可填报一个具体明确的品牌、型号等信息,如仍填报多个的,业主以排列在前的品牌及对应型号等信息为准);对于清单中已有品牌物资……”。
六、合同范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新增“3.4甲方有权对乙方及其承建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其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服务单位等参与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单位)具体使用本项目资金进行穿透式监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银行或第三方单位对乙方及其承建单位监管账户每笔资金支付进行审核或抽查等。乙方及其承建单位须配合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提供与资金使用相关的发票、收据、结算资料、分包合同、采购合同以及对应分包价格、采购价格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七、合同范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3.3条“本合同有效采购期至2026年3月30日,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0日内有效,如因本合同及共享合同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则有效采购期终止。”修改为“本合同有效采购期为1年,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如因本合同及共享合同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则有效采购期终止。”。
八、合同范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3.4条“按订单结算:单份订单的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按单份订单验收合格货物的合同货款全额(含增值税),****银行划帐方式一次性支付货物的货款给乙方。”修改为“按验收合格货物结算: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完整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按批量验收合格货物的合同货款全额(含增值税),****银行划帐方式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货物的货款给乙方。”。
九、更新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详见本澄清公告附件2。
十、本项目其他要求以原比价公告为准。
请各响应人认真核实澄清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4日17时前登录城轨采购网www.****.com进行提报。逾期提出澄清无效,视为无澄清。
附件1.**地铁打包采购合同范本
2.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3.采购清单(含限价)
4.图片
****
2026年 1 月 12 日
项目附件详见城轨采购网(https://www.****.com/)对应公告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