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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巨**镇小区供热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巨**镇小区供热建设项目
地点:******村委会西侧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生物质锅炉房一座,7MW(10t/h)生物质热水锅炉2台,一用一备,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45m 高烟囱(内径1.2m),**燃料棚,厂界四周建设实体院墙。建设供热管线(DN350-DN200)长度1.75km
公示时间: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2月0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0****3553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