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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我委于2025年10月16日以宜发改审批〔2025〕165号文件批复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委托咨询评估,现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
**市**区**路2****卫生中心院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中心、检查中心、体验中心、康复中心、辅导中心,配套58台(套)互动体验设施设备;开发含“科普内容库、在线课程、互动问答、数据管理”4大模块的精神卫生服务云平台,实现线上线下精神卫生服务**联动。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1959.85万元,其中工程费1712.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3.73万元,基本预备费93.3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附表: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