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公寓楼下取餐柜场地、公寓大厅自制简餐出售区场地整体招租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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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年1月12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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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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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 概况 |
标的坐落 |
****岗区**大街14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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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属性 |
标的类型 |
租赁权 |
所在层数 |
详见附件:投放位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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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面积 |
投放共计38组智能取餐柜(≤2㎡/处) 16处公寓大厅自制简餐出售区(≤6㎡/处) |
租赁期限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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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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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无 |
履约保证金(押金) |
成交年租金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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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标的状态 |
出租(原租期截止至2026年1月20日) |
是否设置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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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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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要求 |
出租场地用途要求:投放共计38组智能取餐柜(≤2㎡/处),详见附件:投放位置明细表。16处公寓大厅自制简餐出售区(≤6㎡/处)。 项目成交后,校园内服务团队须至少30人,并提供相关聘用合同。运行过程中如人员调整,须随时向承租方提供人员聘用合同进行备案。 一、智能取餐柜与配送服务规范 1.设备配置与运维 (1)需在每栋学生公寓配备至少1组智能取餐柜(承租方须根据校方要求配置),具备消毒、实时监控功能,防范餐食丢失和设备损坏。 (2)取餐柜的建设、安装、线路铺设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提供电源和技术指导,用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按商用电价计费,****学校指定承租方自行购买。 (3)承租方需每日对取餐柜保洁、消毒(留存记录备查),负责日常巡查、客诉处理。 2.平台与配送范围 (1)承租方所使用的外卖订单物流管理系统,需支持美团、京东、淘宝闪购等主流外卖平台物流配送信息的集中查询、实时追踪及统一管理功能;同时,该系统应具备全渠道物流信息的统一查看与实时监控能力。 (2)禁止配送校外商家餐食/商品;****服务部档口及出租方签约商户的货品,承接校内商户配送需另行缴纳管理费,严禁私自承接业务。 3.配送费用与结算:按照平台相应的规则收取配送费、平台使用费,订餐人承担配送费低于或与校外持平;餐盒费自选付费,打包袋、一次性筷子由商家免费提供,按照约定不超过1****学校结算配送餐费。 二、自制简餐加工与销售要求 1.场地与设备:出租方免费提供加工地点和部分基础设备,额外设备由承租方自行购置安装;基础设备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原材料与成本:食品原材料由出租方统一采购;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由承租方定期向出租方缴纳;其他成本由承租方承担。 3.简餐加工涉及的人员、设备、环境以及洗切、烹饪、储存、运输、剩余食物、留样等过程管理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出租方的食品安全及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无条件接受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出现食品和生产、消防安全问题或事故,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简餐加工及销售人员、配送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5.销售规范 (1)简餐需在指定区域定点、定时销售,运输由承租方负责,售价须经出租方审定。 (2)品类可差异化,****服务部品类重合,售价需与堂食一致。 (3)支付方式:承租方负责配备校园一卡通****设备厂家,约6000元/台,支持微信收款),不允许使用其他收款方式;一卡通结算时,学校收取2‰充值结算费,次月扣除费用后无息返还消费金额。以上一卡通设备在合同结束后,产权归出租方所有。 6.禁止性条款:不得销售指定加****服务部以外生产或采购的食品;****服务部档口食品,售价不得高于档口价格。 三、人员与车辆管理要求 1.配送及简餐加工出售人员管理 (1)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含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每日进行健康检查,传染性疾病人员严禁上岗;所有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和头盔。 (2)涉及人员需履行入校审批程序,配送时严禁直接接触餐品;配送点、取餐柜、餐箱需每日消毒自检(留存记录备查)。 2.配送及运输车辆管理 (1)校内配送车辆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车型为甲方指定的四轮车;车辆行驶限速15km/h;统一标识,严禁标注“****”“哈工程”“HEU”“后勤集团”等字样/标识。 (2****学校审核,办理缴费后方可进校。通行时间、行驶路线及停放地点按甲方要求执行;禁止在校园内充电,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四、运营与责任条款 1.营业时间:****服务部营业时间保持一致,营业时间内的订单必须配送。 2.卫生与检查配合:承租方负责简餐销售区域的卫生及垃圾处理,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及上级部门的各类检查。 3.安全责任:承租方承担餐饮生产、供餐服务全过程的食品安全与生产安全责任,****集团管理制度。 4.客诉与舆情处理:外卖订单索赔由承租方与校内商户直接对接,需确保师生满意;设置校园项目经理,负责业务开展、客诉及舆情处理,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5.其他:在协议运行期内,因学校建设、发展、规划另有他用时,或出现法律、法规禁止等其他因素,出租方将与承租方终止协议,退还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其它责任与经济损失,承租方要无条件配合退房。 五、违约责任 协议运行期内承租方违约提前终止协议的,承租押金全额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未经批准私自承接校内商户配送业务的,出租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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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5305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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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7月8日、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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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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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底价 |
800000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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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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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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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后勤集团党政联席会****集团纪要(2025〕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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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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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 告知 |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 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出租标的明细表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 4、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 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退还给承租方。 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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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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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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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 3、需提供美团、京东、淘宝闪购等主流外卖服务平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与上述平台签订的合法有效代理**协议,上述材料需至少覆盖其中一家外卖服务平台。 4、提供至少两家与其他单位**外卖配送服务的证明加盖公章。 5、提供承诺书:保证成交后,校园内服务团队须至少30人,并提供相关聘用合同。运行过程中如人员调整,须随时向承租方提供人员聘用合同进行备案。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公司法人或者经营者不得是出租方教职工及其配偶、子女或其他特定关系人,需要出具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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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2、 合同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电费(按商用电价)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计量工具由出租方提供,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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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提交报名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 3、承租方携带与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其中一份合同原件留交易机构存档)及出租方出具的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交款票据到交易机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并领取《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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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 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 交****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 4、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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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1、 展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9:00 2、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0451-****8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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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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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1、承租报名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6年1月15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www.****.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 (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6年1月15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信用查询佐证材料; (4)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相关承诺; (5)提供至少两家与其他单位**外卖配送服务的证明加盖公章; (6)提供外卖服务平台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合法有效代理**协议; (7)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 (8)交易须知(签章)。 3、资格审核 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 4、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3)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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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交纳金额:保证金24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标书代写 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在签署《租赁合同》并交纳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后全额退还,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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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年)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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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年1月12日09:00-2026年1月16日09: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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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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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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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陈女士:0451-****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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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投诉电话 |
0451-****0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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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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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省****岗区长江路2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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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 |
****交易所(www.****.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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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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