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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B2E17319R | 建设单位法人:张国基 |
| 刘志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横琴新区 |
| 横琴粤****服务中心 2 号楼 B 座 |
| 220kV 加琴甲乙线电缆化迁改工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横琴新区 |
| 经度:113.50031,113.48969 纬度: 22.14814,22.16086 | ****机关:****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7 |
| 粤澳深合规建环〔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698.81 |
| 72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供电局 |
| 914********180497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验收监测单位:**智环****公司 |
| ****0101MA59CHG40J | 竣工时间:2025-03-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index-b/454.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双回路电缆,线路长约2×2.80公里,其中本项目**电缆沟长度为0.03公里,其余利用琴韵站进站电缆隧道、环岛北路电缆隧道(综合管廊)、横琴隧道电力舱、宝琴路电缆隧道走线; (2)加琴甲线#36塔小号侧**电缆终端塔1基,现状220kV加琴甲乙线利用旧导线与**电缆终端塔接续,需要调整#35塔至**电缆终端塔段导线弧垂,长约0.33公里; (3)线路改造完成后拆除加琴甲线#36-#43(乙线#37-#44)架空线路长约2×2.6公里,拆除琴韵站进站电缆线路2×0.12公里,拆除电缆终端场1座和铁塔8基。 | 实际建设情况:(1)**双回路电缆,线路长2×2.67公里,其中本项目**电缆沟长度为0.03公里,其余利用琴韵站进站电缆隧道、环岛北路电缆隧道(综合管廊)、横琴隧道电力舱、宝琴路电缆隧道走线; (2)在保税区宝琴路西侧绿化带**电缆终端塔1基,现状220kV加琴甲乙线利用旧导线与**电缆终端塔接续,调整#35塔至**电缆终端塔段导线弧垂; (3)线路改造完成后拆除加琴甲线#36-#43(乙线#37-#44)架空线路长约2×2.6公里,拆除琴韵站进站电缆线路2×0.12公里,拆除电缆终端场1座和铁塔8基。 |
| **线路总长度减少0.13km,为设计预估误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 根据《报告表》所述,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期扬尘和机械废气。施工期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六个100%”要求,扬尘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机械废气经严格采用清洁柴油燃料等措施后以无组织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相关要求。 (二)废水 根据《报告表》所述,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水和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得直接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和振动 根据《报告表》所述,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电缆沟以及电缆终端塔基础开挖的施工机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等措施降噪,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实施分类管理。项目产生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收集、贮存等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转移至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集中点。 (五)其他 项目线路的工频磁场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 施工期间工期安排合理,未有临时停工或停工超三个月的建设用地。施工期使用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定期进行维护检修。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蔽、裸土覆盖、洒水降尘等措施,落实建筑工地扬尘“六个100%”要求。施工期严格采用了清洁柴油燃料,机械废气以无组织排放并符合相关要求。 (二)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借助线路沿途附近民居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期施工工序安排合理,未在雨季进行施工。施工期加强了对含油设施的管理,未在水体附近冲洗器械及车辆;施工场地周围设有围护拦挡,且未在雨季开挖作业。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和振动 施工期选用了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施工期间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并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施工期未在中午以及夜间等休息时间施工。施工期施工时间安排合理。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实施了分类管理。本项目为电缆化迁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有危险废物产生。建筑垃圾收集后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集中点。 (五)其他 根据验收检测结果,本项目输电线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μT。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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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减少土地占用 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妥善处置。 (2)绿化和植被恢复 ①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 ②对拆除的塔基,应及时对其裸露地表进行绿化,种植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植物。 ③当拟施工区域内存在未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时,应相应调整施工方案,如在砍伐树木时,对标记的国家重点植物应尽可能栽植到与植物生长环境相似且不受本项目影响的位置。 (3)水土保持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 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 (1)施工期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多余的土石方未就地倾倒,采取回填并妥善处置。 (2)施工完毕后,采用了当地物种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 (3)采用与周边环境协调的植物对拆除的塔基裸露地表进行种植绿化。 (4)施工期间施工区域内未存在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 (5)施工期先行修建了排水设施并对临时土堆进行了围护拦挡。 (6)施工期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对植被进行了恢复。 (7)施工期采用苫布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与临时土堆的土体表面进行覆盖,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未有就地倾倒。 (8)施工期施工时序安排合理,未在雨季施工。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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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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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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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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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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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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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