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年产40万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1月 12日至 2026年01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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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公司年产40万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镇飞鹅石场横街18号自编101房(C5#厂房) |
| 建设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公司年产40万吨建筑材料建设项目位于**市**区**镇飞鹅石场横街18号自编101房(C5#厂房),主要采用卸料、投料、破碎、筛分等工序生产中间产品机制砂和石粉,年产机制砂15.5万吨、石粉5万吨;采用投料、混料、包装等工序从事干混砂浆、石膏砂浆、腻子粉、特种砂浆的生产,年产干混砂浆20万吨、石膏砂浆5万吨、腻子粉5万吨、特种砂浆10万吨。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东****处理站处理;远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