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启东市城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董事会第四章校长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章教职工和受培训者第七章经费、资产及管理第八章学校终止及资产处置第九章校训与校庆日第十章附则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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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公示版)

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学校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将**市****学校有限公司章程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教职工、拟培训对象及相关利益方意见。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反馈意见对章程修订完善,****机关备案后正式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校”)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学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学校设置标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学校最高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学校名称和地址

学校名称:**市****学校有限公司

学校住所:**市汇龙镇**东路2****中心4号楼三层

办学地址:与住所一致

邮政编码:226200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是经****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一所营****学校,注册为企业法人,法人属性为营利性法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原则,以“专心、专注、专业”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满足社会需求,开辟就业渠道,打造培训服务、考证服务和就业服务集群化办学模式与教育品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形势稳定和就业率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办学规模:每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00****机关或主管人社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第六条培训场所:办学场地总建筑面积2126平方米,具备良好照明、通风条件,教学设施齐全,拥有满足实习教学需求的实训场地,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及对应工种安全规程。

第七条培训对象: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社区服刑人员、毕业年度高校生。

第八条办学类型

****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

网络培训、面授教育

第十条举办者出资情况

(一)举办者类型:企业法人

(二)举办者详细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80534E

法定代表人:陈一峰

注册地址:**市汇龙镇**江路672号

经营范围:道路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工程开发建设、房屋工程建筑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投资与国有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出资具体情况:

1. 出资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学校开办资金及注册资本;

2.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0%;

3. 缴付要求:由举办者于[2025年12月24日]****学校筹备临时账户(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320********100****1201]);

4. 出资期限:于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前足额缴付完毕。

第十一条举办者的权利义务

(一)举办者权利:

1. 查阅学校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

2.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

3. 按照章程规定获取合理回报;

4. 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举办者义务:

1. 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

2. 不得侵占、挪用学校资产;

3. 支持学校依法办学,****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4. 遵守学校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

(一)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提前30****机关、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转让方与受让方应签订权益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债权债务承担等事项,****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资格条件,并提交资****机关审核。

第十三条管理制度:学校根据规范办学要求,制定《学员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保障办学活动有序开展。

第二章董事会

学校实行董事会决策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校**校、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学校****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成员组成与任期:

(一)董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共5人,设董事长1名;

(二)董事长、****委员会****机关和主管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三)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因离职、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董事不能正常履职的,应及时替换或增补;下一届董事会成员由当届董事会提名,经当届董事会投票表决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一般由举办者代表出任,应品行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治权利,主要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董事会换届工作;

(三)支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处理学校重大事项;

(四)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文件;

(五)依法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六)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董事履行相应职责(需出具书面委托)。

第十七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全体会议,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因故不能出席的成员应就议题提交书面意见;

(三)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成员同意并签字方可形成决议;

(四)会议所议重大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出席董事及记录员均需签字确认;

(五)讨论重要议题时应充分协商,分歧严重的,可由董事长决定票决、缓议或复议;

(六)董事享有充分议事权和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重大事项表决要求: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学校章程;

****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预算、决算;

****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委员会

(一)产生方法: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机关、主管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二)人员构成:不少于3名,过****学校其他行政职务;至少1名具备会计、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成员需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执业经历。

(三)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出现空缺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补选,补选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补选结果需备案。

(四)议事规则:

1.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经召集人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2. 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成员过半数同意通过;

3. 会议形成书面记录,出席成员及记录员签字确认;

4. ****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决算执行、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及整改建议。

****学校党组织建设与党建指导员职责

第二十条党组织建设: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体系。****学校实际,派****学校党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政治引领职责: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务国****集团战略部署;

(二)支持保障职责:支持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集团党委、****政府****学校合理诉求,协调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建设职责:指导学校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思想德育职责:领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五)群团领导职责:****工会、共青团、学生团体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师生群众,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凝聚发展合力;

(六)综合管理职责:负责学校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纪检监察等工作,健全内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实效。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决策和监督机构程序:

****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代表依照相关规定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督;

(二)党组织负责人或代表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由集团党委推荐,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机关、主管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三)党组织负责人或代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议事权、表决权,对涉及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重大事项拥有否决建议权。

第四章校长

第二十二条校长定位:****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全面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校长任职条件: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第二十四条校长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规章制度;

****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履行董事会其他授权事项。

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二十五条民主管理与监督:学校依法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并合理吸纳。

****工会组织: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议事要求: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形成专门会议记录存档。

第六章教职工和受培训者

第二十九条教职工定义:****学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总称,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共同体。

第三十条教职工权利:

****学校公共**,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享有学术自由和专业领域内的教学自由;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和相应待遇;

(四)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和条件;

****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七)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义务:

****学校名誉和利益,****学校**;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履行聘约或岗位职责,积极参与校内学术管理、研讨等活动;

(四)为人师表,关心、尊重、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终身学习,关注学科专业和科技发展动态,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学校规章制度及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教师聘任要求: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教师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和专业等级任职条件,持证上岗;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三十三条聘用合同管理:

****学校自主聘任教职工,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订立劳动合同;

(三)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专业技术评聘与待遇: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按相关标准和程序评聘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实行同等待遇。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权益保障:学校为教职工提供与岗位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可积极建立教职工职业年金制度。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解聘:教职工解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培训: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每年合理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为受聘教师提供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条件。

第三十八条教职工申诉:学校实行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委员会,教职工对所受处分有异议的,可按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奖惩程序:学校对教职工实施重大奖励或处分,****工会和教职工代表意见。

第四十条受培训者权益保障:学校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七章经费、资产及管理

第四十一条办学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投入;

(二)依法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杂费;

****政府资助;

(四)社会捐赠;

(五)存款利息、理财收入;

(六)校产经营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资产权属:学校对全部办学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存续期间,****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四十三条资产登记管理:学校对举办者投入资产、国有资产、捐赠资产及办学积累实行分账登记管理。

第四十四条财务与会计制度:学校依法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四十五条财务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由****事务所****学校年度财务情况。

第四十六条收费管理:学校对受职业教育者收取费用的方式、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开与监督:学校按时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财务公开;资产使用和****机关、相关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

****学校终止及资产处置

****学校终止事由:

(一)自行终止事由:根据董事会决议主动申请终止办学,****机关批准;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连续两年未招生,****机关批准终止;

(四)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第四十九条终止后处置原则:学校终止办学,学生安排、资产和债务处理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剩余资产处置办法与程序:

****学校自行终止后,成立由董事会、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债权人代****小组,负责清算工作;

****小组****机关指导下,对学校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三)剩余资产按以下顺序处置:

优先清偿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清偿其他债务;

剩余资产(扣除上述款项后)由举办者按出资比例分配,****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章校训与校庆日

第五十一条校训:技精,业诚,人正

第五十二条校庆日:12月31日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章程生效:本章程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审定,****机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生效。

第五十四条章程修改程序:

(一)章程修改由董事会提议后,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修订草案,征求教职工、学生、举办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意见,公告期不少于15日;

(二)董事会汇总梳理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修订草案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三)经董事会最终审定后,****机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规章制度效力: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五十六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解释权归**市****学校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示期: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0日

反馈方式:

联系人:谢裕

联系电话:****0027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汇龙镇**江路 672 号1225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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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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