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公示版)
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学校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将**市****学校有限公司章程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教职工、拟培训对象及相关利益方意见。公示期满后,将根据反馈意见对章程修订完善,****机关备案后正式生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校”)的组织和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学校、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学校设置标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学校最高行为准则,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具有法律约束力。
****学校名称和地址
学校名称:**市****学校有限公司
学校住所:**市汇龙镇**东路2****中心4号楼三层
办学地址:与住所一致
邮政编码:226200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是经****社会保障局审批的一所营****学校,注册为企业法人,法人属性为营利性法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原则,以“专心、专注、专业”为办学理念,致力于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满足社会需求,开辟就业渠道,打造培训服务、考证服务和就业服务集群化办学模式与教育品牌,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形势稳定和就业率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第五条办学规模:每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200****机关或主管人社行政部门核定为准)。
第六条培训场所:办学场地总建筑面积2126平方米,具备良好照明、通风条件,教学设施齐全,拥有满足实习教学需求的实训场地,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规定及对应工种安全规程。
第七条培训对象: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贫困家庭子女、社区服刑人员、毕业年度高校生。
第八条办学类型
****学校
第九条 办学形式
网络培训、面授教育
第十条举办者出资情况
(一)举办者类型:企业法人
(二)举办者详细信息: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80534E
法定代表人:陈一峰
注册地址:**市汇龙镇**江路672号
经营范围:道路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工程开发建设、房屋工程建筑施工、桥梁工程施工,投资与国有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出资具体情况:
1. 出资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学校开办资金及注册资本;
2.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0%;
3. 缴付要求:由举办者于[2025年12月24日]****学校筹备临时账户(开户行:[****银行****营业部],账号:[320********100****1201]);
4. 出资期限:于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前足额缴付完毕。
第十一条举办者的权利义务
(一)举办者权利:
1. 查阅学校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
2.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
3. 按照章程规定获取合理回报;
4. 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举办者义务:
1. 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
2. 不得侵占、挪用学校资产;
3. 支持学校依法办学,****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4. 遵守学校章程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的办法
(一)举办者变更、权益转让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提前30****机关、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二)转让方与受让方应签订权益转让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债权债务承担等事项,****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资格条件,并提交资****机关审核。
第十三条管理制度:学校根据规范办学要求,制定《学员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配套管理制度,保障办学活动有序开展。
第二章董事会学校实行董事会决策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校**校、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内部治理结构。
第十四条董事会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学校****学校规章制度;
****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董事会成员组成与任期:
(一)董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共5人,设董事长1名;
(二)董事长、****委员会****机关和主管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三)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因离职、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董事不能正常履职的,应及时替换或增补;下一届董事会成员由当届董事会提名,经当届董事会投票表决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长职责:
董事长一般由举办者代表出任,应品行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治权利,主要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董事会换届工作;
(三)支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处理学校重大事项;
(四)代表董事会签署相关文件;
(五)依法处理其他重要事项;
(六)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董事履行相应职责(需出具书面委托)。
第十七条董事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全体会议,经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因故不能出席的成员应就议题提交书面意见;
(三)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成员同意并签字方可形成决议;
(四)会议所议重大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出席董事及记录员均需签字确认;
(五)讨论重要议题时应充分协商,分歧严重的,可由董事长决定票决、缓议或复议;
(六)董事享有充分议事权和表决权,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决权。
第十八条董事会重大事项表决要求:
下列事项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学校章程;
****学校发展规划;
****学校预算、决算;
****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委员会
(一)产生方法: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教职工代表中选举产生,选举结果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机关、主管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二)人员构成:不少于3名,过****学校其他行政职务;至少1名具备会计、审计、财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5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成员需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违规执业经历。
(三)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出现空缺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补选,补选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补选结果需备案。
(四)议事规则:
1.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经召集人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2. 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事项需经出席成员过半数同意通过;
3. 会议形成书面记录,出席成员及记录员签字确认;
4. ****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决算执行、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及整改建议。
****学校党组织建设与党建指导员职责
第二十条党组织建设: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共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建工作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党组织体系。****学校实际,派****学校党组织履行以下职责:
(一)政治引领职责: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学校各项工作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务国****集团战略部署;
(二)支持保障职责:支持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权,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集团党委、****政府****学校合理诉求,协调解决办学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建设职责:指导学校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负责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思想德育职责:领导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五)群团领导职责:****工会、共青团、学生团体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密切联系师生群众,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凝聚发展合力;
(六)综合管理职责:负责学校党的宣传、组织、统战、纪检监察等工作,健全内部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党建实效。
第二十一条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决策和监督机构程序:
****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或代表依照相关规定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督;
(二)党组织负责人或代表进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由集团党委推荐,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后,****机关、主管人社行政部门备案;
(三)党组织负责人或代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享有与其他成员同等的议事权、表决权,对涉及党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重大事项拥有否决建议权。
第四章校长第二十二条校长定位:****学校最高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全面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校长任职条件: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第二十四条校长职权:
(一)执行董事会决议;
****学校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规章制度;
****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履行董事会其他授权事项。
第五章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条民主管理与监督:学校依法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是教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学校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意见建议并合理吸纳。
****工会组织: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议事要求:学校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形成专门会议记录存档。
第六章教职工和受培训者第二十九条教职工定义:****学校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总称,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共同体。
第三十条教职工权利:
****学校公共**,获得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二)享有学术自由和专业领域内的教学自由;
(三)在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和相应待遇;
(四)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机会和条件;
****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及涉及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七)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聘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一条教职工义务:
****学校名誉和利益,****学校**;
(二)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履行聘约或岗位职责,积极参与校内学术管理、研讨等活动;
(四)为人师表,关心、尊重、爱护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五)终身学习,关注学科专业和科技发展动态,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学校规章制度及聘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教师聘任要求:学校聘任的教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教师法》及相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和专业等级任职条件,持证上岗;专任教师数量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第三十三条聘用合同管理:
****学校自主聘任教职工,应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招用其他工作人员应订立劳动合同;
(三)聘任外籍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专业技术评聘与待遇: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按相关标准和程序评聘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实行同等待遇。
第三十五条教职工权益保障:学校为教职工提供与岗位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法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可积极建立教职工职业年金制度。
第三十六条教职工解聘:教职工解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第三十七条教师培训:学校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每年合理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为受聘教师提供思想政治培训和业务培训条件。
第三十八条教职工申诉:学校实行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委员会,教职工对所受处分有异议的,可按规定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奖惩程序:学校对教职工实施重大奖励或处分,****工会和教职工代表意见。
第四十条受培训者权益保障:学校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按国家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对受教育者实施奖励或处分。
第七章经费、资产及管理第四十一条办学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投入;
(二)依法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杂费;
****政府资助;
(四)社会捐赠;
(五)存款利息、理财收入;
(六)校产经营收入;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二条资产权属:学校对全部办学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存续期间,****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四十三条资产登记管理:学校对举办者投入资产、国有资产、捐赠资产及办学积累实行分账登记管理。
第四十四条财务与会计制度:学校依法建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四十五条财务审计监督:实行财务审计监督制度,由****事务所****学校年度财务情况。
第四十六条收费管理:学校对受职业教育者收取费用的方式、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四十七条财务公开与监督:学校按时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实行财务公开;资产使用和****机关、相关部门监督及社会监督。
****学校终止及资产处置****学校终止事由:
(一)自行终止事由:根据董事会决议主动申请终止办学,****机关批准;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连续两年未招生,****机关批准终止;
(四)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第四十九条终止后处置原则:学校终止办学,学生安排、资产和债务处理等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条剩余资产处置办法与程序:
****学校自行终止后,成立由董事会、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债权人代****小组,负责清算工作;
****小组****机关指导下,对学校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三)剩余资产按以下顺序处置:
优先清偿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
清偿其他债务;
剩余资产(扣除上述款项后)由举办者按出资比例分配,****机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章校训与校庆日第五十一条校训:技精,业诚,人正
第五十二条校庆日:12月31日
第十章附则第五十三条章程生效:本章程经全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审定,****机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生效。
第五十四条章程修改程序:
(一)章程修改由董事会提议后,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修订草案,征求教职工、学生、举办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意见,公告期不少于15日;
(二)董事会汇总梳理反馈意见,修改完善修订草案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三)经董事会最终审定后,****机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规章制度效力: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五十六条章程解释权:本章程解释权归**市****学校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示期: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20日
反馈方式:
联系人:谢裕
联系电话:****0027
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汇龙镇**江路 672 号1225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