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特种保温材料100000吨、高性能隔热材料5000吨、复合保温材料240000平方米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特种保温材料100000吨、高性能隔热材料5000吨、复合保温材料240000平方米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年产特种保温材料100000吨、高性能隔热材料5000吨、复合保温材料240000平方米项目(第一阶段)验收
项目性质:**
项目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黎里镇汾越路1056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特种保温材料100000吨、高性能隔热材料5000吨。
建设规模:5500m2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黎里镇汾越路1056号
联系人:刘工
Email:****@qq.com
(三)公示内容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详见附件)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年产特种保温材料100000吨、高性能隔热材料5000吨、复合保温材料240000平方米项目(第一阶段)位于**市**区黎里镇汾越路1056号,于2025年4月29日取得苏****人民政府备案文件(项目代码:****,备案文号:黎政备〔2025〕99号),2025年1月委托****编制了《年产特种保温材料100000吨、高性能隔热材料5000吨、复合保温材料240000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6月17****环境局关于本项目的批复(苏环建【2025】09第0034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10月竣工建成,设备调试日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1日。
(五)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2月2日(15个工作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二、三条: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