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5********1861512 | 建设单位法人:坝兴伟 |
| 沈宗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华** |
| 华******段 |
| 华**青龙河斗居段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51--128- 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90-N7690-其他水利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华** |
| 经度:102.93611,102.94056,102.95722,102.97611 纬度: 24.32611,24.32639,24.35667,24.4047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8 |
| **审〔2025〕1-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02.36 |
| 66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5********186151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5********1861512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 | 竣工时间:2022-01-09 |
| 2022-01-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2-01-14 |
| 2025-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forum.php?mod=guide view=my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上段从新寨村至分水岭村,治理河长0.72km,堤防长0.90km;下段为大木南村至牙口村,治理河长6.09km,堤防长7.82km。共计治理河长6.81km,堤防长8.72km。 | 实际建设情况:上段从新寨村至分水岭村,治理河长0.72km,堤防长0.90km;下段为大木南村至牙口村,治理河长6.09km,堤防长7.82km。共计治理河长6.81km,堤防长8.72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工程内容为防洪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弃物、污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建成运营期间,没有污染物产生,工程运营期将主要发挥防洪功能,提高防洪标准,解决沿岸的防洪保障,减少水土流失。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工程内容为防洪工程施工,包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噪声、扬尘及废气、固体废弃物、污水等污染物,其排放量随工序和施工强度不同而变化;建成运营期间,没有污染物产生,工程运营期将主要发挥防洪功能,提高防洪标准,解决沿岸的防洪保障,减少水土流失。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宣传、警示牌10块,临时占地恢复(生态恢复及复耕),施工围堰导流,施工废水沉淀池4座,沉沙池4座,施工期洒水降尘,防尘布覆盖若干,施工期临时围挡。 | 实际建设情况:宣传、警示牌10块,临时占地恢复(生态恢复及复耕),施工围堰导流,施工废水沉淀池4座,沉沙池4座,施工期洒水降尘,防尘布覆盖若干,施工期临时围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扰动;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建设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范围施工,禁止超计划占地和越界施工;优化施工布置和施工组织,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做好临时占地复耕复垦、植被恢复等工作;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施工作业时间,有效防控噪声污染;加强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的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避开雨季开挖作业,做好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工作,加强施工期污水收集与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活动及洒水降尘,严禁外排;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加强对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应做好保护工作,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严格落实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在鱼类繁殖期应避免高强度、大面积的涉水施工和河道开挖,减少对鱼类产卵繁殖行为的影响;严禁在施工水域进行捕鱼,一旦发现珍稀濒危及重点保护野生鱼类,应及时进行保护。 (四)严格落实陆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工程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针对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根据其习性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施工噪声、阻隔等不利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建设不对工程所涉及区域的生态系统和区域生态功能造成破坏;采取优化工程选址或加强保护措施等对策,进一步强化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落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措施,对需要保护和移栽的重点保护植物,应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和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采取边施工边修复,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恢复和重建施工迹地原有植物群落:妥善保存施工表土,后期用于施工迹地的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采用绿色施工方法和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动物的惊扰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五)落实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清洁生产要求,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分类处置、合理利用,依法处置危险废物,加强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的环境管理。 三、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资金保障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贯彻生态文明理念,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和管理,推进绿色施工创建绿色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条款和责任;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自行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规模、地点或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支队、****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的监管。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按照要求洒水降尘,布置围挡,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土石已及时回填。 2、项目已避开了雨季施工,且做好了水土保持工作。项目设置了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活动及洒水降尘。 3、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未出现扰民现象,已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4、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妥善处理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及时回填;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出售给废品回收点处理。不能回收****垃圾场处理。施工完成后,对项目区临时施工占地进行了迹地平整、绿化。本工程为非生产性项目,营运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产生。运营过程中主管部门加强河道巡防,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工程运行阶段,无环境风险源,无需采取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的运行带来环境正效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