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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12
| 项目名称 | **大**片区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市**五路至新港大道(青砖湖路、**大道、药王路)片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孙友华 |
| 联系人 | 姜又林 | 联系电话 | 132****7432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524 | 环保投资(万元) | 9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7-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造青砖湖路(**五路-新港大道)、**大道(**五路-新港大道)、**五路(**大道-沿江大道)、新港大道(**大道-沿江大道)、药王路等HDPE 污水管 DN300-400长7855米,HDPE 污水管 DN500长3782米,HDPE 污水管 DN600长4603米,HDPE 污水管 DN800长5786米,对工程所在沿线地块和市政排水管网进行雨污水混错接改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期产生的废土按环保相关要求处理 | ||
| 承诺:**** 孙友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友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