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南京梅山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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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改扩建项目(一期)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12 11:07】

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改扩建项目(一期)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4次)
标段编号:****
项目名称:
****改扩建项目(一期)施工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1月12日 11:3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对第二次澄清公告的第23条:“招标文件P60 “10.4.1 变更估价原则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 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费用标准自定,措施费除安全文明外,其他措施费结算时 不作调整。” P62 “12.1 (2)措施费除安全文明外,其他措施费结算时不作调整,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 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不再调整。”此处是否仅指总价措施费结算时不调整。 ”和第81条:“招标文件附件专用合同第10.4.1条约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费用标准自定,措施费除安全文明外,其他措施费结算时不作调整。是否理解为单价措施费及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的其他措施费包干”的回复作如下调整。

答:单价措施费按实结算,总价措施费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总价措施费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外的其他总价措施费,结算时不作调整。

2.本项目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6年1月27日上午9:30调整为2026年1月28日上午9:30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28日 09:30 已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
地址: **区雄风路505号
地址:
**市**区清**路18****广场D栋10楼
联系人: 施骁玮
联系人:
何悦
电话: 189****9603
电话:
139****1305
****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303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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