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壮族自治****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在服务**重点产业人才需求、促进劳动者就业创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市实际,决定遴选一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市本级补贴类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现将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遴选、自愿报名、平等竞争、综合评估、择优认定的原则,面向全市遴选管理规范、培训成效显著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纳入**市本级职业培训机构目录,****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职业(工种)目录内补贴类培训项目。对能够紧密对接本市主导产业及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新能源等**产业发展需求,且具备当年开展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能力的机构,按照择优原则予以优先纳入。
二、遴选范围
经**市****保障部门审批,****学校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不含公办职业院校),择优遴选不超过12家。其中,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遴选县级审批的职业培训机构不超过4家[原则上同一县(市、区)不超过1家]。
三、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为期1年,即自确定公布之日起至当年年底有效。
四、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职业培训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满足,不得报名参与遴选: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校办学许可证,同一法人主体(含实际控股方)仅限一家机构纳入遴选名单。
(二)拥有与培训规模相匹配的培训场所,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法规要求及相应工种安全规范。配备满足教学与技能训练需求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设备,实训工位数量充足。
(三)配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专兼职教师队伍。
(四)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且缴费正常。
(五)配备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具备稳定就业创业渠道及较强的职业推荐能力,有效引导劳动力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学员就业创业需求。
(六)具备相应办学规模,上一年度培训人数累计不少于200人。其中,新设立的机构(办学许可时间距离遴选公告发布日期不足一年),其培训人数和规划的办学规模年招生人数平均不得少于200人。
(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稳定、可靠的经费保障。
(八)严格遵守自治区及**市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管理。
(九)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收费、发布虚假广告以及其他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投诉记录和被处罚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遴选程序
(一)遴选信息发布
在****官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1月19日,逾期不受理。职业培训机构根据要求按时提交遴选报名材料[附件1、附件2的相关佐证材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相关职业(工种)培训资质文件等],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实行一票否决。请于1月19日18:00前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职业能****广场东路758号市人社局308室,可编辑的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5-****039。)
(三)初审
由****业务科室对职业培训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未通过的,不纳入**市本级遴选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四)集中评审
****组织评审组对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集中评审,对职业培训机构办学的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后就业情况等进行评审并打分,评审现场邀请****机关纪委全程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综合成绩达到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方可纳入遴选入围职业培训机构拟定名单。按照正选与备选6:1的比例确定职业培训机构拟定名单。
(五)集体研究
根据集中评审结果,由****相关业务科室****社会保障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遴选入围职业培训机构名单。
(六)公示确定
对拟确定入围**市本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在****官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无异议的,即予认定为**市本级补贴类职业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事项
由****根据我市产业发展、社会就业培训需求等情况,组织开展**市本级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市本级补贴类职业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根据培训职业(工种)需求可适当进行调整。
附件:1.2026年**市本级职业培训机构公开遴选报名表
2.2026年**市本级职业培训机构公开遴选评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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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