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及相关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审批公示 其他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12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及相关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
| 时效 | |||
关于****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及相关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关于****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及相关金属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7-****0038。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邮编:2239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及相关金属配件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机械制造产业园戚黄路西侧、秦黄**侧
三、建设单位:****
四、环评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投资50000万元建设汽车零部件、智能设备及相关金属配件生产项目,**厂房及附属用房约2.5万平方米,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折弯机、焊机、****中心、CNC加工中心、电泳线、喷塑线等设备,项目竣工投产后可实现年生产汽车车身、发动机配件等汽车零部件15万件,智能仓储、通讯等智能设备及金属配件3000吨。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切割粉尘,经侧吸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废气,经独立密闭区域收集;电泳烘干废气,经烘道密闭+烘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上述2种废气一起引入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经喷粉室回收系统负压收集后+旋风除尘+滤芯式集尘回收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经烘道密闭+烘道进出口集气罩收集+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电泳烘干和喷塑固化烘道配备低氮燃烧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焊接烟尘,****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处理厂集中处理。
3、优先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并合理规划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生活垃圾处置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中规定标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桶、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防渗漏、防淋雨、防扬尘等相关要求。固体废弃物严禁随意排放,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