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基本信息 | |||
| 交易编号 |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金花街道 |
| 标的名称 | 安隆里22号地下室(复制) | ||
| 标的类别 | 房产 地下室(自行车库) | 出租用途 | 商业 () |
| 特色 | |||
| 标的价格 | |||
| 挂牌价格 | 面议 |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不低于评估价值4638元,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费用,合同可签6年,第四年开始租金按5%增加。 | ||
| 标的面积(总面积) | 386.4597 平方米 | ||
| 标的面积描述 | |||
| 租赁期限 | |||
| 租赁期限 | 6年 | ||
| 免租期限 | 无免租期限。 | ||
| 标的权证信息 | |||
| 权证名称 | |||
| 权证编号 | |||
| 权证所列示的面积 | 平方米 | ||
| 权证列示规划用途 | |||
| 产权人(业主姓名) | **** | ||
| 是否查封 | 否 | ||
| 是否抵押 | 否 | ||
| 是否共有 | 否 | ||
| 产权情况说明 | |||
| 标的使用情况 |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置 | ||
| 披露信息 | |||||||
| 挂牌公告期 | 10工作日 | ||||||
| 延牌规则 |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报名登记通过)的意向方不足(1)家,信息发布终结。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条件 | 1、承租方需要自行办理营业所须的工商执照及卫生许可证等证照。 2、承租方不得使用该物业进行二次转租、或分租、合租。 3、我单位对租赁标的物按照现有质量、现房地产规定的用途、现状(若承租方为非原租户,则按照原租户搬迁后现状)和权属状况出租,经营用途为商业,承租方认可并承诺按上述状况予以承租。 4、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出租方不对承租方的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承租方须将房屋恢复原状。 5、承租方须与我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向我单位足额缴纳首年月租金2倍的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两押一付),以后须于每月10日前足额缴纳当月的租金,不得无理由拖欠租金。 6、承租方禁止经营法律法规不准经营的相关经济活动,禁止经营和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出租方不认可的用途使用。 7、承租方须按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消防法规,自行办理装修的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报批手续,须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和出租方检查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 8、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检查和接受提出的合理的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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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
| 重大事项披露内容 | 项目出租方认为需要说明的与交易标的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特殊属性、交易标的权利瑕疵状况或权利限制状况、交易标的的市场主体登记情况等重大事项。 示例: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结构、产权情况、房产性质、水电、设备设施、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状态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意向承租方可到标的现场了解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承租方需按确定范围的实际需求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2、出租方将严格执行**市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的物业出租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 3、意向方可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完成交易标的物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次交易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公告期满后组织交易活动,交易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意向方按实际情况投标。 5、若前一名中标人放弃,由后一名中标人递补资格。第一中标人及后续候补中标人若放弃租赁资格的都将扣取全部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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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置与处置事项 | |||||||
| 交易保证金 | 线上收取交易保证金9800.00元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23:59前截止 | ||||||
| 保证金交纳方式 | 意向方应将交易保证金/****银行账户转****交易所****中心开设的电子钱包完成充值(注:如意向方为企业,则****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如意向方为自然人,****银行账户转账完成充值),并在交纳截****中心完成交纳操作。有关交易保证金/诚意金交纳的具体操作事项,详见《****交易所有限公司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交易制度。 |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登记 | 否 | ||||||
| 是否允许意向方线上报名 | 是 | ||||||
| 报名登记方式 | 线上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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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承诺 | |||||||
| 联系人信息 | |||
| 联系人 | 梁生、谢生 | ||
| 联系方式 | 020-****8859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公开附件材料 | |||
| 特别声明 | |||
| 1、该项目信息由国有企业(出租方)对项目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出租方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