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公司化工**再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33128m2,总建筑面积约19685.47平方米。项目拟设置综合楼、办公楼、甲类仓库、消防水池、应急池、污水池、变电站、辅助机房、原材料仓库、公用工程房、化验室、研发中心;购置反应槽、反应釜、泵、压滤机、电锅炉、破碎、风选、振动水流选别、柴油发电机、叉车、铲车、行车、原子吸收、化验设备、尾气吸收塔、废水处理等生产设施设备,布置减水剂、废光伏板利用线等生产线。设计年产pH调节剂30000t/a、液体聚氯化铁40000t/a、氯化亚铁23000t/a、三氯化铁60000t/a、聚氯化铝铁50000t/a、硫酸铝40000t/a、聚合硫酸铁50000t/a、稀硫酸40000t/a、脱硫剂30000t/a、减水剂和水煤浆添加剂10000t/a、着色剂(镍盐)10000t/a,年处理光伏板50000t。
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1、网络链接:https://pan.**.com/s/1_3REGQF8uqpVrJQVbWzWBA,提取码:7r55。2、获取纸质报告的方式及途径:******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胡先生158****5888,地址:******渡化工园。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本项目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hbj.****.cn/c11326/****0909/i932354.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主要方式或途径:公众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